阿联酋修订企业税法:明确结算顺序,新增税收抵免退款机制
阿联酋近日正式修订《2022年第47号联邦法令(企业和商业税法)》,进一步简化企业所得税结算流程,并首次确立未使用税收抵免可申请退款的法律机制。
该政策调整直接影响在阿联酋设立公司的出海企业、控股公司及跨境业务主体。新法令已在官方公报发布后立即生效,实施细则预计将在未来数月内公布。
01 企业税结算顺序明确
修订后,阿联酋企业所得税计算与结算须严格按既定顺序执行,提升税务处理的确定性与透明度。
应缴税款依次通过以下方式抵扣或结算:
- 优先使用《企业税法》第46条规定的预提所得税抵免(Withholding Tax Credit);
- 余额部分可使用第47条下的外国税收抵免(Foreign Tax Credit);
- 再使用内阁根据财政部长建议批准的其他税收激励或减免余额;
- 最终剩余税款按第48条规定缴纳。
该逻辑明确有助于企业精准开展税务预测与现金流管理。
02 未使用税收抵免可申请退税
本次修订最大变化在于新增条款,允许纳税实体就未使用的税收抵免申请退款。
符合条件的抵免主要源于政府批准的税收激励与合规减免政策。企业在完成应缴税款抵扣后,若仍有未使用抵免余额,可在满足规定条件下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具体申请资格、时间节点及行政流程,将由内阁根据财政部长建议另行发布实施决定予以明确。
该机制使企业可将原本无法利用的税收优惠转化为实际现金回流,显著提升税收政策实用性。
03 联邦税务局职责扩大
新法令进一步明确阿联酋联邦税务局(FTA)的管理与执行权限,其将负责:
- 审核并批准税收抵免退款申请;
- 管理退款资金拨付;
必要时,可从企业所得税收入或补充税(Top-up Tax)中预留资金,用于支付合法退款请求。
04 直接受益企业类型
本轮优化预计将对以下企业产生积极影响:
- 在阿联酋设立的控股公司及区域总部;
- 享受政府税收激励政策的企业;
- 涉及跨境收入并在境外已缴税的公司;
- 长期在阿联酋合规运营、规范申报企业税的出海企业。
需注意:在阿联酋从事采矿或自然资源开采及贸易的企业,仍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次修订释放出阿联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明确信号:一方面通过明确结算顺序与退款机制降低合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在强化税收治理的同时,提高税收激励的可兑现性。随着制度持续细化,税务合规、架构设计与长期筹划的重要性将持续上升,阿联酋作为中东区域商业与出海枢纽的吸引力将进一步增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