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保税区政策解析
综保区功能与优惠政策
综合保税区是发展对外贸易、吸引外商投资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平台。其主要业务涵盖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及出口加工等[1]。
税收政策
- 保税
- 境外进入综保区的货物免征关税(保税)。
- 区内企业之间保税货物可自由流转。
- 减免税
- 基建物资及设备进口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 区内企业间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 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个人年度交易限值内(单次5000元,年累计26000元),关税为0,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70%征收。
- 出口退税
- 从区外购入用于生产的水、电、燃气视同出口货物实行退税。
- 境内区外货物以出口报关方式进入综保区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出口退税。
- 出区征税
- 区内货物进入境内销售需按进口规定办理报关并征税。
- 试点企业可申请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享受相应税收政策。
- 区内生产加工销往区外的保税货物可选择按进口料件或实际报验状态缴纳关税。
保税监管政策
- 区内保税存储货物无存储期限限制。
- 实施企业自主备案、核销等简化措施。
- 区内研发用货物免提交许可证件,消耗性材料根据实际耗用核销。
- 允许开展高技术含量的保税检测与维修业务。
检验检疫政策
- 从境外进口的疫苗或诊断试剂可在具备条件的综保区内查验。
- 境外入区食品抽样后即可放行,动植物产品采用“先入区、后检测”模式。
贸易管制政策
- 与境外进出的货物一般不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
- 剔除部分重点商品(如手机、汽车零部件)的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
外汇政策
- 进出区(境内区外)货物可用外币或人民币结算。
贸易便利化政策
- 区内加工制造企业可承接境内区外委托加工业务。
- 新设研发制造企业直接赋予最高信用等级。
- 对符合条件的境内入区货物实行便捷进出区管理模式。
- 进口医疗器械用于研发展示无需注册或备案。
- 艺术品进出综保区与境外免办文化和旅游部门批准文件。
- 支持大型设备海关异地委托监管。
- 非保税货物可与保税货物集拼分拨后离境出口或返回境内。
- 允许开展进口汽车保税仓储、展示。
- 优化文物及文化艺术品进出境登记审核。
- 保税展示交易:区内企业可将货物运至区外展示销售。
-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
供稿单位:青岛海关 (来源:12360海关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