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出台12条举措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为全面贯彻落实该规划,海关总署发布了12条支持举措,涉及提升通道效能、推动开放平台建设、促进外贸新业态发展、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及加强海关国际合作。
提升通道效能
海关支持成渝两地中欧班列开展内外贸货物混编运输,并推广铁路快速通关模式。同时支持国际航线开行“通程航班”,实现中转航班“通程联运、行李直挂”。此外,支持开通更多全货机境内续驶段混载航线和“沪渝直达快线”,试行水水联运中转业务“离港确认”模式。
推动开放平台建设
海关支持成渝地区综合保税区联动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申建综合保税区、开放口岸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对随整机进境未独立申报的零配件实施便捷监管模式,并支持企业开展设备零配件相关业务。符合条件的地区还可建设口岸免税店。
促进外贸新业态发展
海关积极支持成渝地区建设“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符合条件的展示交易中心可升级为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并创新开展跨境电商“前店后仓”“快速提离”业务。此外,支持跨境电商B2B出口高质量发展,并探索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担保业务。
提升监管执法水平
成渝两地海关将共建国家级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及一级风险监测点,推进跨境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信息共享。支持两地机场创建国际卫生机场,并加强检测合作与资源共享。
加强海关国际合作
深化重庆海关与新加坡海关、波兰卢布林海关,成都海关与波兰罗兹海关的关际合作,推动“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建设。
近年来,重庆海关与成都海关全力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签署合作备忘录,在优化营商环境、自贸创新、监管通关等领域广泛合作并取得显著成效。下一步将落实12条支持举措,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