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力交易中心于2025年11月15日发布提示函,此前的11月15日江苏也发布同样的提示函,两用电大省均对经营主体发出风险提示!
《关于规范开展广东电力市场2026年交易签约的提示》(原文见附件)中提到:
各经营主体不得串通报价、哄抬价格及扰乱市场秩序,不得与居间商、物业公司等共谋签订异常高价合同。
不得以低于市场价格下限的“超低价”或“退费返利”等方式诱导电力用户签约。
各经营主体不得索要电力用户账号、密码及电子签章认证信息签订违背电力用户真实意愿的合同;
不得在批发市场价格上涨时恶意“跑路”毁约。
电力用户应综合考虑信用等级、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等多方面因素选择售电公司,并直接对接开展零售交易,切勿通过居间商等第三方签订合同。
文件特别提醒各电力用户,坚持自主线上签约。电力用户不应轻易授权公司以外人员在交易系统开展交易,有关身份识别资料、对公账户中的验证码等不应告知他人。
特别是近年以来,各售电公司间的竞争激烈,今年以来甚至有出现以“返利”等方式低于规定下限抢业务的情况,有的口头说明一个价格,但实际是阴阳合同,实际执行价格有差异。也有低价签约,售电公司经营亏损,亏损到一定情况出现跑路毁约,电力用户被迫转由保底售电公司承接,按照国家规定保底电价将远高于市场平均价格,电力用户最终出现损失。很多售电公司拿保证金说事,但售电公司按市场化交易合同金额的5%左右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根本难用在电力用户保障之上。
今年9月24日,超强台风“桦加沙”登陆广东,不少地市实行“五停”,用电量大幅度降低,导致电力市场供大于求,电价跌至0元,售电公司被迫以3毛9买进的电量半价抛售,市场预计广东全省售电公司单日亏损高达3个亿。除了电费的亏损,售电公司还要承担系统运行的补偿成本,虽然是极端天气,发电机组还是要维持运行,由于是电价为0,系统就需要额外补偿这些机组,这部分的成本也要由售电公司分担;此外,当天的超低电价也会拉低全月的现货价格指标,导致零售价格下降,形成第三重亏损。
因此,售电公司的亏损并不是不存在,过低的电价售电公司的利润空间受到挤压,如果叠加部分售电公司的一些策略失误,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售电公司“跑路”风险是存在的。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的提示函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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