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为加速成都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成都市商务局制定相关政策如下:
为加快推进成都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成都市商务局出台了《成都市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一、招引跨境电商链主企业
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给予奖励:
- 年度进口总额超50亿元的进口型国际供应链链主企业;
- 年度全球商品交易总额(GMV)超100亿美元的出口型第三方平台企业;
- 年度业务收入超20亿元的出口型头部跨境电商交易企业。
上述企业在成都投资成立独立法人企业,两年内首次年度跨境电商交易额分别达到2亿元、10亿元、1亿元时,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二、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做大做强
对年度跨境电商交易额超过5000万元、2亿元、5亿元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贸易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同时,为川渝地区提供服务的跨境电商服务企业,按其服务收入的3%给予奖励,单个企业不超过50万元。
三、助力企业运用跨境电商转型发展
对跨境电商交易额首次突破100万元的企业,按交易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四川造”跨境电商出口,按出口交易额的3%给予奖励,单个企业不超过100万元。参与特定平台出海项目的“四川造”出口企业,按出口交易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不超过100万元。
四、鼓励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
被认定为市级跨境电商产业园的园区,依据产业集聚效果获评不同等级,分别给予300万元、15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扶持公共海外仓建设
四川省公共海外仓重点培育企业可获得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总面积达5万平方米、10万平方米的海外仓建设或经营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200万元,单个企业只能申请其中一项奖励。
六、支持保税仓跨境电商出口
租用我市保税仓面积超3000平方米且入仓货物实现跨境电商出口交易额超1亿元、3亿元、5亿元的仓储服务类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
七、支持保税仓跨境电商进口
租用我市保税仓面积超3000平方米且通过成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采用1210保税备货方式申报的进口交易额超1亿元的企业,按进口交易额的1.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不超过500万元。
八、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创新
获批参与医药产品及宠物食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的企业,按试点商品进口交易额的3%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九、支持跨境电商金融融资
在成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备案并通过金融机构贷款融资的跨境电商企业,按不超过贷款实付利息的50%给予扶持,单个企业贴息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来源:成都市商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