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回应进口食品中文标识问题


9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留言咨询”栏目中,就电商平台销售无中文标识的进口罐装奶粉是否合规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消费者疑问:无中文标识奶粉是否合规
有消费者提问:电商平台上经常看到没有贴中文标识的进口罐装奶粉,这类产品是否符合规定?如果进口报关后没有张贴中文标识,是否会违反预包装食品强制性规定?
官方回复
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答复如下:
根据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49号令)第三十条第四款规定,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
但如果是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购买的跨境零售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则依据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发布的《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18〕486号),商品只需符合原产地相关质量、安全标准即可。因可能与我国标准存在差异,此类商品可不贴中文标签,消费者可通过网站查看电子中文标签。同时,跨境电商平台需在商品订购网页或其他醒目位置提供风险告知书,明确消费者需自担风险。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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