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置顶/星标【阿拉关务人】
这是阿拉关务人公众号的第1676篇推文
创作不易,辛苦大家动动发财的小手。
if 文章有用:
点赞() # 👍 小手一抖,通关无阻
收藏() # 📂 防止迷路,阿拉相助
关注() # 🔔 追更最新内容
else:
留言吐槽() # 💬 评论区等你高见
报关单与备案清单如何区分?给大家出一个思考题,境外进入B型保税物流中心的货物,入区是申报报关单还是备案清单,请将您的答案写在留言区。
01
适用场景比较
备案清单:专门用于货物在中国关境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如综合保税区、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等)与境外之间的进出。
1、“进境备案清单”适用于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报关;
2、“出境备案清单”适用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出口至境外的报关。
报关单:适用于非特殊监管区域的进出口报关;适用于货物在中国关境内外之间的进出。
1、“进口报关单”适用于境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进入我国境内时的报关;
2、“出口报关单”适用于境内货物出口/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时的报关。
报关单与备案清单在实际操作中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其适用的货物监管状态和流转环节。简单来说,报关单用于货物“结关”,脱离海关监管;备案清单用于货物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备案”,仍在海关监管之下。
02
实例说明
案例:一批货物从国外进入保税区,最终再销售到国内市场。
1.一线进境(境外 -> 保税区):货物从国外运到中国口岸,企业向保税区海关申报 《进境货物备案清单》,货物进入保税区仓储。此环节享受保税政策,不缴税。
2.区内仓储或加工:货物在保税区内可进行仓储、简单加工、展示等业务,全程受海关监管。
3.二线进口(保税区 -> 国内市场):当国内买家决定购买这批货物时,企业需要再向海关申报一次 《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正式的进口纳税手续。海关凭此报关单征税放行后,货物才能从保税区提离,进入国内市场销售。
反之亦然:国内货物要出口,可以先以 《出口货物报关单》 形式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口),享受退税。之后货物从保税区实际离境时,再申报 《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03
法规依据
【图片来自法询跨境金融研究】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2号(关于公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关管理事宜)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填制规范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出境、进出区,以及在同一特殊区域内或者不同特殊区域之间流转货物的双方企业,应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特殊区域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区外企业应同时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向特殊区域主管海关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
货物在同一特殊区域企业之间、不同特殊区域企业之间或特殊区域与区外之间流转的,应先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后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END
郑重声明:
1.本文所用素材,全部来自于官方网站公开信息。如果企业认为涉及隐私,请私信或留言,我将及时删除。
2.本文所做的判断和建议,仅代表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如需转载请注明出自“阿拉关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