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16年度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杭科计〔2015〕165号
各有关区、县(市)科技局,市级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6年度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浙科发计〔2015〕13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16年浙江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组织推荐工作。根据《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申报项目的指导和管理,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筛选、论证工作,认真审核把关,择优进行推荐。
一、申报资格要求
1、省级公益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面向在我省登记注册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其他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机构组织申报。
2、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不得超过2项。有项目(含创新团队自主设计项目)在研的,应当重点做好在研项目的实施,限制申报2016年度省级公益计划项目。
3、项目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限申报一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重复或分别申报同年度不同计划项目,一经发现,取消所有项目立项资格。
二、申报程序
2016年度省级公益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采取自主申报,归口管理部门限额推荐的方式(限额推荐数见附件1)。
1、网络申报
2016年度省级公益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须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进行申报。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zjsti.gov.cn/index.aspx。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形成有水印标记的项目申请表。
2、申报管理
推荐部门负责做好项目审核、网络电子数据的提交工作,在项目纸质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编制项目汇总表(字段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身份证号码、项目总经费、申请财政经费和备注等);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材料与项目汇总表一式三份报送市科委项目受理办公室。
3、申报要求和形式审查
推荐部门应当严格审查科技人员申报、承担科技项目情况及材料的真实性。项目可行性报告应回避项目申请单位及项目组成员的具体信息。国际合作领域的项目网络申报时,在“项目计划类别”字段中选择“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纸质材料须提交国际科技合作协议书。
市科委项目受理办公室组织对申报项目计划类别、技术管理领域和回避信息等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在网络上退回。逾期未提交的申报项目,作放弃申报处理。请各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申报人提交申请后关注用户端口提示信息,以便及时修正提交。
三、申报时间要求
请申报单位于2015年10月16日前完成网上提交申报材料。推荐部门于10月20日前完成材料的审核、汇总并提交市科委项目受理办公室。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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