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了深入推进“机器换人”行动,鼓励企业扩大装备投入,提升工业智能制造水平,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厅《关于落实工业机器人购置奖励政策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15〕195号)、《关于下达2015年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部分)的通知》(浙财企〔2015〕47号)等文件的规定,通过区经信局与区财政局共同审核,合理分配,现下达省工业机器人购置奖励资金27万元(具体详见附表)。
请接文后凭本通知到余杭区财政局企业科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并按规定做好财务处理。
附件:2015年浙江省工业机器人购置奖励资金分配表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附件:
2015年浙江省工业机器人购置奖励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备案(核准)文号 |
总投资 |
机器人购置台数 |
机器人购置金额 |
奖励比例 |
奖励金额 |
1 |
杭州麦迪冷暖设备有限公司 |
年产160万台压缩机技改项目 |
余经信备〔2015〕138号 |
1100 |
4 |
200 |
3.857% |
7.71 |
2 |
杭州西子石川岛停车设备有限公司 |
年产立体停车设备30000车位生产项目 |
余经信备〔2015〕158号 |
8600 |
1 |
500 |
3.857% |
1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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