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集〈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产品(设备)目录(2016年版)〉备选产品(设备)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5〕3100号),请符合征集范围、征集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企业于1月14日前将《备选节水产品(设备)申报表》报送至区发改局综合规划科。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的节水产品(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一) 生活用水产品,包括便器、洗衣机、水嘴等。
(二)工农业用水设备,包括换热设备、监视测量仪器、 灌溉设备等。
(三)水资源处理和利用设备,包括海水淡化、再生水处理利用、雨水收集利用等。
二、征集条件
(一)技术先进,成熟适用。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经有关部门检测具有明显的节水效果;产品已批量生产,在国内有成功应用案例。
(二)产品应用广泛,推广后在节约水资源方面可带来较大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三)产品质量、安全、环保等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
(四)产品可靠性高,投资于维护成本合理,具有合理的投资回收期。联系地址:临平藕花洲大街203号余杭区发改局213室
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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