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滨江区】
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发改委《关于组织做好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重大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发改高技[2016]353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办公厅《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1284号)的精神,从激发创新活力,探索完善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法规政策出发,推动电子商务共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降低电子商务运行成本,探索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业务模式,激发电子商务应用及创新活力,带动产业转型发展,推进国际化进程出发,国家现开始组织实施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重大工程,请你们对照申报条件和具体要求,认真做好项目报送工作。
请于6月14日前来我局备案,并将项目汇总表报送我局,同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2463号)要求,将项目建议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系统提交我局审核。
杭州高新区(滨江)发展改革和经济局
项目政策解读请咨询:
李振国:88916702-608、13777571450
叶恩奇:88916702-605、1890651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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