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项目通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

【项目通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 绿纽科技专精特新服务平台
2016-03-16
2
导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 工信厅信软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

(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   工信厅信软函[2016]140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部机关相关司局,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的行动计划(2015-2018年)》(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8年)》(工信部信〔2013〕317号)的工作部署和要求,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继续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现将贯标试点推荐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企业推荐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管理规范,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三)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优先支持国家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各省(区、市)、各行业两化融合标杆(示范)企业,获国家或省部级质量奖的企业积极申报。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试点企业由部机关相关司局、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或有关行业协会推荐。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试点企业数量一般不超过30家。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试点企业数量一般不超过10家,其推荐的数量不计入所在省(自治区)。各全国性行业协会推荐的试点企业数量一般不超过10家。各中央企业集团推荐的试点企业数量一般不超过5家。申报试点企业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

(二)请各推荐单位于2016年4月1日前将推荐表和申请材料(见附件1、2)的纸质版(一式一份)盖章后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纸质版请用EMS),电子版(可无公章)统一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见联系人电子邮件)。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申请材料模板的电子文档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www.miit.gov.cn)下载。

 (三)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最终确定的试点企业的指导,并对其贯标评定工作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四)申报试点企业应通过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的企业两化融合自评估系统(www.cspiii.com/zipinggu/)开展周期性自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贯标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参考。申报试点企业应自愿分享试点工作经验和贯标案例。

 (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专家对试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会同部内有关司局审查后,确定并公布2016年贯标试点企业名单。

(六)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再组织和支持一批省级贯标试点企业,也可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培育贯标咨询服务机构,为试点企业提供专业辅导。根据《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信〔2014〕564号)的要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的评定工作、评定机构和评定人员的委托与管理等均由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工作委员会统一开展和负责。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郭利 010-68208275

 柳杨 010-68632510 邮 箱:gltx@cspiii.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100846) 


【滨江区】

各有关企业:

为了更好地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根据工信部工信厅信软函[2016]140号文件精神,请有意向申报2016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认真填报有关资料,并于3月22日前,将本企业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三份)提交至发改局,并将电子稿发送至13754324097@qq.com。我局将根据申报情况甄选后推荐上报。

联系人:丁立军

                杭州市滨江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


【余杭区】

各平台、镇街: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继续做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6]140号)要求,我区将积极做好推荐工作,开展2016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企业推荐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2.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管理规范,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3.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4.优先支持国家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省(区、市)、各行业两化融合标杆(示范)企业,获国家或省部级质量奖的企业积极申报。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1.申报试点企业根据2016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请材料(详见附件)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经所在地平台、镇街初审后,于2016年3月23日12:0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交至区经信局信息经济科(602办公室),同时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yuhangxinxi@126.com。 

  2.申报试点企业应通过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的企业两化融合自评估系统(www.cspiii.com/zipinggu/)开展周期性自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贯标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参考。申报试点企业应自愿分享试点工作经验和贯标案例。   

3.杭州市经信委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确定10家企业推荐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专家对试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复评,会同部内有关司局审查后,确定并公布2016年贯标试点企业名单。

  由于时间要求特别紧,请相关平台、镇街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好辖区内企业项目报送工作。 

  联系人:毛晓洁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长按 请关注绿纽科技公众微信号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绿纽科技专精特新服务平台
1234
内容 10809
粉丝 0
绿纽科技专精特新服务平台 1234
总阅读27.4k
粉丝0
内容10.8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