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场(平台)科委(经发局),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16]88号),现将2016年浙江省科技型企业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6年浙江省科技型企业申报工作分两批开展,具体受理时间如下:
1、7月6日—7月19日,第一批集中受理,
2、10月10日—10月24日,第二批集中受理。
二、申报要求
(一)在本省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包括:专利(申请或授权)、标准、商标、经认定的科技成果和其他专有技术,并具有基于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获得的产品或服务;
(三)企业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四)企业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经费投入并具有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
(五)企业规模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企业范围包括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等科技型企业。
三、材料要求
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申报方式。企业自行登录浙江省科技创新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http://www.zjsti.gov.cn,注册企业账户,填写申请书(见附件1),并上传相关的附件材料扫描版,纸质材料一份装订成册。
材料主要包括:
1、《浙江省科技型企业认定申请书》;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上年度和当年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4、职工总人数和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证明材料,包括全企业工资发放清单和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名单;
5、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上年度省级以上新产品或专利产品销售收入证明,需列出明细;
6、省级新产品证书(备案确认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以及鉴定证书、技术标准等技术证明材料;
7、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企业资质、企业荣誉证明材料;
8、承诺书(必须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企业公章)。
纸质材料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后送区办事服务中心二楼11号综合窗口。
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
附件及项目政策解读请咨询:
李振国:88916702-608、13777571450
叶恩奇:88916702-605、1890651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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