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科发成〔2016〕13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技术市场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96号)精神,现就2016年网上技术市场成交和竞价(拍卖)产业化项目经费补助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网上技术市场成交和竞价(拍卖)产业化项目的经费补助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技术市场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意见》要求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主要包括:《浙江网上技术市场成交产业化项目经费补助申报表》,技术交易合同,购买方的银行支付凭证,转让方的收款发票(收据),市、县(市、区)已补助的证明材料(竞拍项目除外),项目实施及产业化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三、申报方式
网上技术市场成交和竞价(拍卖)产业化项目由各市、县(市、区)组织申报。请各申报单位登录“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填报《浙江网上技术市场成交产业化项目经费补助申报表》,待审核通过后与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报送省科技厅产学研合作与成果转化处。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纸质材料一份,上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项目政策解读请咨询:
李振国:88916702-608、13777571450
叶恩奇:88916702-605、1890651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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