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杭州市科委、市财政局印发的《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2015-2017)实施意见》(杭科高〔2015〕7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企业经费兑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6年经杭州市科委认定,在萧山区范围内注册、纳税,并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市级科技型初创企业(名单见附件2)。
二、分配方案
市级培育经费按照单个企业年度研发费占当年认定企业年度研发费总额的比例进行分配,分配标准如下:当年单个企业资助经费=当年企业研发经费(单个)/∑当年企业研发经费(总量)*当年获得杭州市级分配资金。
三、申报材料与时间要求
1、萧山区2016年市级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经费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
2、由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2016年度企业研发经费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经镇街审核盖章后于5月5日至区办事服务中心二楼11号综合窗口,未及时提供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助经费申请。
附件:1、萧山区2016年市级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经费资助申请表.doc
2、萧山区2016年市级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企业认定名单.doc
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项目申报表格及相关政策奖励详情请咨询:
李振国:88916702-608、13777571450
叶恩奇:88916702-605、1890651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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