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园区:
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促进资源节约,发展循环经济,杭州市发改委拟开展《杭州市2017年度循环经济“770工程”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项范围:
(一)循环型工业示范园区,循环型农业示范园区,循环型示范企业,循环(低碳)型示范社区;
(二)“四节”(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示范工程,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应用示范工程,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示范工程。
二、选项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申报项目必须为《杭州市2013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鼓励类、允许类项目,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得申报。
2、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效果明显。
3、示范和带动作用明显。
4、项目前期工作扎实。项目已按照国家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已办理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手续(循环农业项目除外)。
三、各地申报资源环境领域的中央预算内投资、省发展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 、国家和省市各类示范试点的项目纳入年度“770工程”项目计划进行管理,市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将严格从年度项目计划中筛选,省级循环经济专项补助项目、国家资源环境类中央预算内项目原则上从年度项目计划中筛选申报。
四、申报年度“770工程”的项目要求同时纳入杭州市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上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10日。
附件
杭州市2017年度循环经济“770工程”项目计划申报表
项目申报表格及相关政策奖励详情请咨询:
李振国:88916702-608、13777571450
叶恩奇:88916702-605、1890651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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