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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关于组织开展二O一七年第二批 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关于组织开展二O一七年第二批 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绿纽科技专精特新服务平台
2017-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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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杭物联办〔2017〕6号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经发局,各有关企

杭物联办〔2017〕6号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公布2017年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的通知》(杭物联办〔2017〕2号)精神,为做好2017年第二批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申请验收项目须已列入2017年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库(详见杭物联办〔2017〕2号、杭物联办〔2017〕5号文),且于9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并投入运行。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试点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17年第二批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1);

  1. 2.2017年第二批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验收报告书(附件2)。

       试点企业将申请表、验收报告书正本各一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当地经信主管部门;副本七份自行带至专家评审会现场。

各区、县(市)经信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汇总,并将《申请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3)和企业申报材料(含电子版)行文上报。

三、验收评审

市经信委将按照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建设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集中评审,评审采用专家质询答辩和实地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评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经审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认定。

请各区、县(市)经信部门指导企业做好项目建设和验收申报工作。未明事项请与市经信委物联网产业处联系。

 附件:1.2017年第二批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验收申请表

           2.2017年第二批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验收报告书

           3.申请验收项目汇总表

  

           杭州市物联网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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