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市科委《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2015-2017)实施意见》(杭科高〔2015〕79号)、开发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级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经费的使用分配方案》(杭经开经〔2016〕113号)的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17年度市级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资助经费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对象
☛ 开发区范围内注册、纳税,并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及2017年经杭州市科委认定的市级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企业。
二
材料要求
☛ 1、经开区2017年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资助经费申请表;
☛ 2、2017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自筹部分的证明材料(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审计报告要求出具,并体现研发经费自筹部分和委外费用;自筹部分不得超过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扣除本年度获得各类补助的余额,列入补助的研发费用不包括会议费、接待费、差旅费等各类间接费用。
☛3、2017年度市级科技型初创企业认定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 4、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
申报时间和受理地点
☛ 申报单位于2018年4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送达经开区人才科技局科技科(金沙大道600号西5楼521室),未及时提供完整申请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经开区2017年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资助经费申请表
2、2017年杭州市科技型初创经开区企业名单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科技局
相关政策奖励咨询请咨询:
李先生13777571450
昌女士 18058157735
或微信最下方留言咨询

更多资讯
长按右边二维码
一键获取
绿纽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