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鼓励支持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余政办〔2014〕1号)文件规定,现就我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以下简称“小升规”)地方贡献奖励和2014年度“小升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幅奖励财政扶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地方贡献奖励为2015年“小升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幅奖励为2014年“小升规”企业;
2、列入“小升规”企业之后至申报截止日一直在统计规模库的企业;
3、已享受区内其他地方贡献返还政策企业不得重复享受;
4、从大企业大集团拆分出来的子公司不得享受地方贡献奖励政策。
二、政策享受:
1、地方贡献奖励:对2015年度“小升规”企业,以上规前一年度实际缴纳税收(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为基数,自上规年度起,三年内实际缴纳税收总额超过基数100万元以上的,三年内给予超基数部分实缴税收地方留存的50%奖励。
2、主营业务收入增幅奖励:对2014年度“小升规”企业,以上规后主营业务收入连续三年增幅15%以上,且符合产业导向的企业再奖励3万元。
三、申报要求:
1、地方贡献奖励项目申报所需材料:
(1)目录(注明页码)
(2)要求奖励的申请报告(详细说明税收缴纳情况)
(3)财税扶持政策申请表(见附件1或附件2)
(4)承诺书(见附件3)
(5)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6)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企业实缴税收明细表(见附件4)或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
(8)每年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9)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报告
(10)税票或银行托收凭证复印件
2、主营业务收务增幅奖励项目申报所需材料:
(1)目录(注明页码)
(2)要求奖励的申请报告(详细说明主营业务收入增幅情况)
(3)承诺书(见附件3)
(4)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5)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企业申报情况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申报资料由区经信局、区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初审后,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税务审计。
4、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分别报区经信局企服科212办公室,区财政局企业科1115办公室。申报时间截止2018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区经信局企业服务科行业协会 沈燕平 电话:86224579
附件:1、余杭区“小升规”企业财政扶持政策申请表(实际缴纳税收)
2、余杭区“小升规”企业财政扶持政策申请表(主营业务收入)
3、项目申报承诺书
4、企业实缴税收明细表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相关政策奖励咨询请咨询:
李先生 13777571450
昌女士 1805815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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