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园区及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做好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浙高企认〔2018〕4号)和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做好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201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截止时间
第二批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15日,企业需在截止日期前通过科技、税务部门审查,并将最终稿经所在街道(园区)、区国税、区地税部门盖章交至区科技局,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要求
1、网络注册
新申请认定的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选择杭州市本级高企认定办,待当地认定机构核实并确认注册完成后,方可进行填报、上传和打印等工作。
2、网络申报
(1)登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提交材料。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资料,生成导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填报要点详见附件1)PDF格式文件,并按申报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登录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网”(网址:http://202.107.205.11:8612/),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填写企业自评表,上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PDF格式文件至省网,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详见附件2)。网上申报上传的电子材料尽可能采用PDF格式,上传时,请勿将扫描文件横置或倒置,并确认上传文件能够被正常打开,文件内容清晰以方便阅读。
3、书面申报
各申报企业将有关纸质材料报送拱墅区科技局发展科(拱墅区台州路1号,1516办公室):
(1)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正、副各一份,并在封面右上角加盖正副本章),书脊上标注拱墅区、申报年份、企业名称。最终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进行装订,每一个部分用彩页分割,封页采用A4白色铜版纸装订,装订后逐页(除彩色)加盖页码。申报材料应当与网络上传材料一致;
(2)地方形式审查意见表。《地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办公室申请认定企业形式审查意见表》(详见附件6)一式两份,需经企业、所在街道(园区)、区国税、区地税部门盖章;
(3)汇总表。汇总表(详见附件5)。将填写完整的汇总表(填至excel)发送至hzgskj@126.com,并将盖章后的汇总表一式一份交至拱墅区科技局发展科。
三、其他
1、承诺书及有关证明。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4),环保、质监、安监证明区科技局将联系相关部门统一出具并提供给企业,请申报第二批的企业务必在7月16日前将企业有关信息报区科技局汇总。
2、专家预审会。区科技局将在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专家对第二批申报国高企的企业进行预审,请把握时间节点准备好全套资料。
3、加qq工作群。申报2018年国高的企业请加2018国高认定工作QQ群:314034607,并在“拱墅区科技创新在线”(http://101.37.116.46/)上进行注册。
附件:
1、《关于组织做好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浙高企认〔2018〕4号)
2、申报材料和要求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形式审查要点
4、承诺书
5、汇总表
6、《地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办公室申请认定企业形式审查意见表》
7、申报流程图
拱墅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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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 13777571450
昌女士 1805815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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