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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工业与信息化重点领域提升发展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工业与信息化重点领域提升发展工作的通知 绿纽科技专精特新服务平台
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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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浙经信投资〔2018〕202号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财政局(宁波不发):为全面推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浙经信投资〔2018〕202号

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财政局(宁波不发)


为全面推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加快推进新动能培育发展和传统动能修复提升,持续深化制造强省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工业与信息化重点领域财政专项激励工作,推进我省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领域提升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建设制造强省、网络强省战略部署,积极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亩均论英雄”等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坚持目标任务导向,通过省与地方联动,推进一批重点任务落地实施,改造提升一批重点产业、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不断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全省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二、重点领域及实施内容

(一)“数字产业化”提升行动。聚焦新经济,围绕集成电路、软件、云计算、大数据等“数字产业化”核心领域,推动地方布局实施一批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培育发展一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打造全国数字产业化发展引领区。

(二)“产业数字化”改造提升。聚焦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着力实施制造业骨干企业的智能制造(两化融合),传统块状经济的智能化技术改造,园区与产业基地的节能和绿色化改造提升,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低效企业的数字化改造提升等工作,实现数字应用新模式,打造全国产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区

(三)制造业核心能力提升。围绕制造强省建设战略,大力推进高端装备、生物经济、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发展,以及绿色制造国家级试点示范等重点工程实施,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发挥工业设计在做强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中的引领作用,推动工业设计与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相融合,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升级。

三、实施主体及申报条件

(一)实施主体。本次重点领域提升发展工作的实施主体为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由各市、县(市、区)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申报,其中“区”特指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洞头区、上虞区、柯桥区。

(二)申报条件。具有较好的产业基础,并符合工业与信息化重点领域产业导向(产业导向目录详见附件1),工作思路清晰,目标任务明确,推进机制健全,政策措施有力,绩效可量化、可考核。各领域实施内容的具体申报条件和绩效目标要求详见附件2。

四、工作程序及支持政策

(一)编制方案。各市、县(市、区)根据本通知明确的实施内容和申报条件,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基础和目标,择优确定实施领域和内容进行申报,每一项实施内容需编制一个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见附件3)。实施方案要突出绩效导向,明确工作目标和主要做法,并力求简洁,严格控制字数。

(二)行文上报。各市、县(市、区)应于2018年9月25日前将申报文件、申报表(详见附件4)报送省经信委(投资处)和省财政厅(企业处),实施方案(1式10份,含电子版)统一报送省经信委有关责任处室,逾期不予受理。各设区市可选择申报重点领域一、二的实施内容各不超过4项,重点领域三不超过3项,合计不超过8项(其中杭州市原则上不超过10项);各县(市、区)可选择申报重点领域一、二的实施内容各不超过3项,重点领域三不超过2项,合计不超过6项。

(三)确定名单。省经信委将对各地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联合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方案论证,按竞争性分配程序择优确定实施名单,经公示后由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联合公布实施。其中,对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共10名,名单见附件5),由其自主确定一项实施内容在评审中额外附加5分;对已列入省级支持计划的实施内容,根据2018年度实施进展及成效,择优给予支持。

(四)实施激励。对承担重点领域提升发展任务的地区,将根据产业成熟度、影响力及实施任务情况,在2019年省工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中,对每项实施方案给予500-3000万元补助。其中已享受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激励政策的县(市、区)补助资金减半(数字产业化、低效企业改造提升、工业设计除外)。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有关市、县(市、区)应将实施内容纳入地方政府工作重点,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扎实推进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完成工作目标。省经信委将按照具体实施内容落实相关处室进行对口指导,帮助各地完善实施方案,合力推进相关工作开展。

(二)健全联动机制。有关市、县(市、区)应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并强化政策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地方与省级资金联动支持机制,集中财力保障重点领域各项工作实施,对分年度推进的工作,地方政府要统筹安排好各年度资金安排,省级专项资金原则上要在2019年度使用。

(三)加强考核评价。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将对各实施方案开展年度考核评价,重点检查责任市县的推进机制建设、目标任务完成、工作举措落实、财政资金使用等情况。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市县将通过现场会等予以总结推广。对工作推进不力、目标不达预期、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市县,将收回或酌情扣减扶持资金。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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