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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发改委统一部署,开展2020年技术改造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重点方向
此专项重点支持传统产业智能化、信息化改造,自主设备更新升级规模化应用,传统产业集聚区技术改造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综合改造提升示范,关键食品药品保障能力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提升行业安全绿色发展水平,重要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废旧家电、汽车回收能力建设,低硫燃油技术改造等领域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专项重点方向》)。
二、项目固投要求和补助原则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原则上不得低于2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原则上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于具有一定公益性的平台类项目按照15%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限额原则上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三、项目申报条件
1.符合《专项重点方向》相关要求;
2.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先进可靠且知识产权明晰;
3.项目审批(备案、环评、用地、规划、节能、安全评价等)手续符合有关规定;
4.项目没有获得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等情况,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审查结果负责;
5.上报项目需逐一明确项目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企业是否曾获得过得中央内投资支持,包括资金支持情况及项目实施情况,有未验收中央内投资支持项目的将不予支持。
6.近年国务院大督查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等检查中被点名批评的企业、依法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等不得申报。
请各单位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等投资管理规定,对上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查。
四、时间要求
请于1月19日下午3:00前,将《2020年技术改造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2)及项目前置条件材料(备案、环评、用地、规划、节能、安全评价等,产业集聚区技改、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项目须提供产业集聚区、化工园区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通过钉钉反馈至区发改局产业促进科。
五、其他要求
资金申请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待省发改委审核通过后再另行通知编制。
余杭区发改局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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