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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全域创新策源地建设 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余政发〔2019〕17号)和《余杭区支持科技创新、鼓励提质创优财政扶持政策实施细则》(余科〔2019〕32号)、《关于征集2020年余杭区科技创新项目及政策兑现的通知》(余科〔2020〕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创新创业活动补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举办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单个活动主体每年度限报两项。
二、申报对象

活动可以一家单位申报,鼓励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鼓励申报单位围绕创新创业主题开展系列活动。申报主体需在余杭区登记注册,优先支持余杭域范围内举办的活动,优先支持社会主体举办的活动。
三、补助标准

从2019年举办的创新创业活动中择优选择不超过10项影响力较大的活动给予补助,补助额度不高于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经确认的国际重大活动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补助。费用主要包括:场地租赁(布置)费、餐饮费、专家(嘉宾)费、宣传费、住宿费、交通费、其他举办活动必须开支等。
四、申报材料

余杭区创新创业活动补助申报表、活动情况介绍(包括活动基本情况、活动特色及媒体宣传情况、主办方举办活动的资源能力情况、活动的社会经济效益和其他社会效益情况)、活动费用(清单、除专家(嘉宾)费相外的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申报后统一安排审计)、以及活动照片、媒体报道证明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五、申报方式

纸质申报材料请报至区科技局科创服务中心(邮寄地址:临平东湖中路239号区科技局309室);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
杭州市余杭区科学技术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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