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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加快推进新区三化融合建设,根据《杭州市全面推进“三化融合”打造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行动计划(2018—2022年)》(市委发〔2018〕31号)、市政府《2020年杭州市数字经济工作要点》要求,开展2020年数字工匠培育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面向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一线岗位从事数字技术应用人才,2020年培育数字工匠200名。培育范围包括:
(一)数字产业化。计算机、通信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子信息机电制造业,专用电子设备制造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互联网及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数字内容及其服务业等行业从业人员。
(二)产业数字化。实施智能制造、工厂物联网、企业上云、智能物流等数字化改造项目的企业从业人员。
(三)城市数字化。城市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城市数据基础设施、城市数据治理平台等从业人员。
数字工匠培育对象应当为企业在职职工,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从事本专业技能工作一般在5年以上,目前仍从事与一线岗位相关工作,在企业内具有较强的领军作用,热心传帮带工作,带动身边职工共同进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城市数字化应用方面有创造或革新成果,取得较好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二)具有他人不可替代的技能,或创造了在同行业中公认的先进操作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三)数字技术应用技能在同行业中处于较高水平,获得过区县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奖项。
(四)获得数字技术应用领域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