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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绿纽科技专精特新服务平台
202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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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各市、县(市、区)经信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融合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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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经信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融合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深度融合,加快制造业技术、模式、业态等创新和应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1〕87号),现组织开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工信部相关试点示范

    1.工信部组织开展的试点示范包括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信息安全能力提升、中德智能制造合作等方向(具体要求及申报书下载见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网址:https://www.miit.gov.cn/jgsj/xxjsfzs/wjfb/art/2021/art_faa0d2ecc36843b3aa3144ffbb1902a4.html)。  

    2.申报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须已入选国家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或省级工业互联网创建平台。

    3.杭州市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个,其他设区市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业信息安全能力提升方向,杭州市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其他设区市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且不占上述推荐名额。推荐项目须按优先级先后顺序进行排列。

(二)省级相关试点示范 

    1.以网络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作为方向,遴选发布一批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见附件2)。

    2.申报工信部相关试点示范的企业,可以同时申报省级试点示范。

    3.已列入2020年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二、组织程序


(一)各申报主体按要求编写项目申报书,报送所在县(市、区)经信部门,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初审后报送设区市经信局。
(二)各设区市经信局负责辖区内申报材料的审核汇总,并于2021年6月18日前,将本地区项目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光盘(同步发至邮箱)报送至省经信厅。


昌女士 1805815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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