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报材料
1.各申报单位按申报系统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
2.申报引进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的,附件内容应包括:外国专家护照复印件、申报单位和外国专家签署的聘用合同原件、证明外国专家符合申报条件的海外任职证明或知识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请同时附上该专家主要承担项目的项目简介(介绍该项目在行业和专业领域所具有的先进性、前瞻性和引智成果示范推广所能产生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前景等情况),或列入国家、省或市级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的有关批件复印件等,以便在高端外国专家年薪评审未通过的情况下,继续参与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的评审。
3.申报引进国(境)外智力项目的,附件内容应包括:国(境)外专家护照(身份证件)复印件,项目简介(介绍该项目在行业和专业领域所具有的先进性、前瞻性和引智成果示范推广所能产生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前景等情况),或列入国家、省或市级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的有关批件复印件等。
4.申报单位须在申报系统上提供项目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名与其他申报相关的材料同时作为附件上传。
5.附件材料要求为一个PDF文件,并编写目录和页码。
(二)时间要求
1.2022年4月8日前,各区、县(市)科技局或市外专局完成网上初审。
2.2022年4月15日前,市外专局完成网上复审。
3.2022年4月22日前,经区、县(市)科技局会同属地财政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确认汇总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市外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