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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区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能力,经研究,现公开征集2021年度农业和社会发展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择优立项一批区农业和社会发展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医卫类项目一般不超过5万元),另设若干政策引导项目(仅立项无资助)。
由医院等事业单位承担的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由企业承担的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需在2021年11月24日17:00前,通过登录杭州市萧山区财政专项资金网上运行服务平台进行申报(http://60.191.17.52:7777/WebHall/WebIndex.aspx,首次申报的单位需先注册,经区科技局项目受理办审核通过后才能申报)。
2、书面报送。经区科技局网上审核并电话通知后,申报单位通过申报系统打印“重大项目申请表”,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简单装订二份报所在地镇街、平台(事业单位报上级主管部门)确认盖章,在2021年11月26日17:00前寄送至区科技局项目受理办(区行政中心综合楼5楼534室 邮编311202),逾期不再受理。
2021年度萧山区农业和社会发展重大
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围绕推动共同富裕、碳达峰碳中和以及社会治理等战略实施,重点支持现代农业种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乡村振兴、生态环保节能(含无废城市建设)、医疗卫生健康、五水共治、公共安全(含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文教体育等领域具有重大创新意义的技术创新与示范应用项目。
1、2020年10月底之前在萧山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税收隶属关系在萧山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健全。
3、申报项目单独建账、独立核算。一般在萧山区范围内组织实施。项目的实施周期一般为1到3年,项目完成时间一般在2022年12月31日以后。项目完成时需拥有知识产权成果。
1、萧山区重大项目申请表;
2、项目可行性报告;
3、项目经费预算及已投入情况表;
4、若审核认为有疑似重复项目的,另提供相关项目的申报材料、立项合同或者验收凭证。
1、企业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事业科研单位和医院可适当放宽。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承担2项。
2、同等条件下自行建有区级(含)以上研发(技术)中心的单位、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可优先立项。
3、存在以下情况的,不能申报本次项目:
(1)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或者在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过程中存在失信记录的:
(2)正在承担区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近五年内项目撤销、近两年内验收不通过或项目终止、近一年内项目结题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医院等单位指相关科室及项目负责人;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
(3)各级部门已立项的项目。
4、申报项目初审通过后,若发生不符合申报立项条件的情况,不予立项。
5、申报项目填报必须真实、合理。一旦受理,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各项指标原则上不能变更。
6、提供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7、对立项项目的财政扶持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陈先生 135880036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