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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征集2015年和2016年西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项目申报】关于征集2015年和2016年西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绿纽科技专精特新服务平台
201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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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各镇街、园区,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省、市政府关于抓好当前经济工作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构建1

各镇街、园区,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省、市政府关于抓好当前经济工作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构建1+6现代产业体系目标,加大工业和信息产业培育力度,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工业经济稳增长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政办函〔2015〕9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西湖区实际,现就征集2015年度和2016年度西湖区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在在西湖区域内注册和纳税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核算规范、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2、申报项目须在西湖区域内组织实施,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及有关节能、环保、安全、消防、卫生、质量等标准要求。

3、申报单位的申报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区级财政资助(奖励)的,不重复进行资助(奖励)。同一项目适用多项资助(奖励)的,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进行资助(奖励)。同一奖项在低等次已作资助(奖励)的,晋升到高等次时,补足差额部分。

4、主要征集2015年度项目,同时征集2016年度计划投资项目。其中2015年度项目应是2014年1月1日以后已完成或取得资质、认定的项目,工业投资(技术改造)和“机器换人”项目应为已完工项目,项目投资额限于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1日期间发生。循环经济项目应是2013年11月1日至2015年9月31日期间发生。2015年度项目征集作为下次项目正式申报的依据,请各镇街、园区和企业务必高度重视。

二、申报内容

1、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对设备投资额在500万元(含)-2000万元以及2000万元(含)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分别按其设备投资额的15%、18%给予资助;对设备投资额在500万元(含)-2000万元以及2000万元(含)以上的“机器换人”项目,分别按其设备投资额的20%、23%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2、工厂物联网项目。对企业在实施“工厂物联网”项目方面的直接投入,按其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经市政府认定的“工厂物联网”示范样板工程,单个项目再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项目资助。

3、重大技术装备国内首台(套)项目。对省、市认定国内、省内首台(套)的项目,给予单个项目不高于200万元的奖励。具体奖励标准根据项目的先进程度、作用意义及研发投入等情况,给予分档励。

4、资质认证项目
(1)整车生产牌照资质奖励
获得轿车生产牌照资质的,一次性最高奖励300万元;获得轿车以外乘用车牌照资质的,一次性最高奖励200万元;获得商用车生产牌照资质的,一次性最高奖励100万元;获得改装车(专项车、特种车)牌照资质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2)生物医药认证奖励
 研制奖励:对获得国家新药证书或生产批文的研制项目进行奖励,其中:对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并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创新治疗药物奖励200万元;对国外已有同类药物上市,通过结构修饰或工艺创新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治疗药物的奖励50万元;对国内首家上市的仿制治疗药物的奖励20万元。
  认证奖励:首家获得美国、欧盟、日本注册(认证)的药物制剂、原料药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0万元和50万元;首次获得其他国际注册(认证)的药物制剂、原料药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获得国际注册(认证)的医疗器械、国家三类医疗注册证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以上各类认证不重复奖励,但可从高奖励。对同一企业取得2项以上医疗器械认证证书的,按2项证书的奖励标准封顶。

5、信息软件奖励类项目。对通过CMMI4级、5级评估的软件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6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对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2级、1级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通过ISO27001/BS7799(信息安全管理)认证、IT服务管理(ISO20000)认证、中国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等相关国际、国内认证的软件企业,一次性给予咨询和认证费用5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个企业累计不超过200万元。对奖励类项目,已享受过低级别奖励再通过高级别认定的,以高级别标准予以级差奖励。

6、企业技术中心奖励项目。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250万元、10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7、节能(循环经济)项目。鼓励开展清洁生产和电平衡测试工作,对完成任务并经验收合格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2万元至10万元的补助;对获得“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省和杭州市“绿色企业”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在节能改造中采用先进节能设备投资额超过20万元,按投资额的10%进行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8、其他省、市经信委文件明确需要资助奖励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申请项目,需具备基本条件及有关申请各项目的具体条件,于10月27日前报各所属镇街、园区。各镇街、园区于10月30日前将项目征集表送区发改局,区本级企业直接报送区发改局。电子表格通过OA邮箱发送至区发改局-工业科-叶景。

西湖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

2015年10月20日


杭州绿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www.renewinf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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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国:88916702-608、13777571450

叶恩奇:88916702-605、1890651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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