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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省、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

【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省、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 绿纽科技专精特新服务平台
201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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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浙江省技术改造重点项目的通知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全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浙江省技术改造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机器换人”战略部署,推动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扩大工业有效投资,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对工业技改投资的引导示范作用,我委按照“改造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组织申报2016年浙江省技术改造重点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贯彻国家和省产业政策,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4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77号)和《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

(二)围绕“机器换人”,鼓励企业加大设备投入,提升装备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水平,突出创新成果产业化,充分发挥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对我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鼓励企业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充分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优化投资结构、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作用。

(四)引导企业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提升我省工业“四基”发展水平,夯实工业发展基础,推进工业大省向工业强省转变。

(五)申报的技术改造重点项目要衔接落实省委、省政府明确的重大举措,符合《浙江省工业投资导向意见》(浙经信投资〔2014〕123号)。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范围。2016年重点技改项目申报分“机器换人”示范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产品升级和工业强基工程项目3类:

1. “机器换人”示范项目。围绕我省块状集聚产业的改造提升,尤其是产业集中度较高,低端用工集中,“机器换人”需求迫切的行业,重点选择代表性强、示范作用好、推广价值高的项目上报。“机联网”、“厂联网”和智能制造项目优先。

2. 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围绕我省新兴产业发展,重点选择机器人与智能制造装备,新能源汽车,航空和轨道交通,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通信网络与智能终端,专用集成电路与新型元器件,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工业软件,新能源和节能环保装备,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新材料等行业领域项目上报。

3. 产品升级和工业强基项目。围绕我省产品新型化和工业“四基”提升,选择一批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落实省委、省政府“四换三名”、“五水共治”等战略部署,引领行业、区域产业发展方向,技术水平高、示范效应明显的技术改造项目上报。

(二)项目类别和数量限制。项目分新增和结转两类。

1. 新增项目。新增项目应为2016年新开工或在建项目。“机器换人”、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升级和工业强基3类项目,设区市每类项目限报5项,其它县(市、区)每类项目限报3项。

2. 结转项目。2015年浙江省技术改造重点项目计划中省级“机器换人”项目、省级新兴产业项目、省级其它技改项目,如计划在2016年续建,可以结转项目申报,分别列入“机器换人”、战略性新兴产业、其它技改项目项下,结转项目申报数量不限。

(三)项目申报材料。3类新增项目分别填报“机器换人”示范项目申报表(附件1)、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申报表(附件2)、产品升级和工业强基项目申报表(附件3)。

(四)经信部门汇总填写2016年浙江省技术改造重点项目汇总表(附件4)。

三、其它事项

(一)各地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和相关申报资料的真实性。经评审后确定的2016年浙江省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将作为2016年度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资金(技术改造部分)的补助目标和下一年度资金切块的主要因素。请各地于2016年1月15日前行文报我委产业投资处(附件4同步发送电子稿)。省级有关单位可参照以上方式直接行文报我委产业投资处。

(二)各设区市应参照本通知要求安排市级(含所辖县、市、区)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项目数量、投资规模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原则上不应小于历年双千工程市县项目规模。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于2016年2月5日前报我委产业投资处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省、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经信(经发)局:

按照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浙江省技术改造重点项目的通知》规定,今年申报省重点项目及省级(市重点)项目与往年有所不同,申报省重点技改项目操作流程:

萧山、余杭、富阳区、建德、临安市、桐庐、淳安县经信部门将项目汇总后直接报省经信委。杭州市各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经信部门将项目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稿)于2016年1月11日前报市经信委产业投资处,由我委转报。

2016年申报省重点(市级)项目与杭州市第一批重点项目申报一并实施,各区、县(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请按照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浙江省技术改造重点项目的通知》要求,收集汇总项目,于2016年2月5日前将项目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稿)报杭州市经信委产业投资处,由我委统一汇总上报省经信委。


杭州市经信委产业投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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