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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绿纽科技专精特新服务平台
202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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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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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经信局(宁波市除外):

为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促进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2〕25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报方向


围绕工厂类、载体类、园区类、网络类、平台类、安全类6类22个具体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

02

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可以为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工业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申报主体应在浙江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支持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工业互联网项目:一是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中的项目;二是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三是革命老区的项目;四是在绿色低碳、安全生产、国际合作、军民融合等方面有显著成效的项目。 

(三)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2 年有效期)不可重复申报,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不可申报,未建项目不可申报。

(四)每个申报主体同一类型只能申报一个试点示范方向, 同一申报主体最多不超过 2 个项目,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申报主体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 分钟),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五)各设区市经信局负责所属区域内项目申报组织工作,杭州市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不超过 8 个,其他各设区市原则上不超过 5 个。各单位推荐项目应按优先级排序。

03

申报流程


请各设区市于2022年10月24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和电子版光盘(电子版同步发至联系人浙政钉)报送至省经信厅产业数字化推进处。

具体申报要求和项目申报书见工信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jgsj/xgj/wjfb/art/2022/art_bb17e6873e11489aadb343d4b9e994f4.html

联系人:

喻坤,15168285009(浙政钉同号)

周明洋,0571-87056463


附件: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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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10月8日

项目申报或政策文件详情请咨询:

陈先生  13588003655

昌女士  18058157735

或微信最下方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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