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大学生创业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14〕10号),现组织开展2015年大学生企业创业就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额度
1、申请企业须被认定为高新区(滨江)大学生创业企业,且法人代表为滨江区本地户籍,并已在区人社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2、同一大学生创办多家企业的,只能有1家企业享受创业就业补贴。
3、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企业法定代表人在该企业缴纳社保。
4、就业补贴标准。对本区生源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在新领取营业执照或网上创业就业认定证明后实际经营满一年的,经本人申请、审核通过的,给予一次性创业就业补贴4000元。
二、申报材料
1、《杭州高新区(滨江)大学生创业就业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企业2015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等),加盖单位财务公章;
4、企业2015年度国地税纳税记录;
5、企业员工花名册及员工的社保缴纳清单(区政府办事大厅人力资源窗口打印);
6、法人代表毕业证、身份证、户籍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7、公司基本情况(工商局出具)。
三、申报程序
请各单位于2016年3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装订后报送我处,逾期不再受理。报送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00号H9窗口,文三路199号高新区(滨江)办事服务中心大学生创业服务窗口。入驻万轮大学生创业园的企业可将材料报送万轮科技园招商部。
杭州高新区(滨江)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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