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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关于组织做好2016年度现代服务业财政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拱墅区】关于组织做好2016年度现代服务业财政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绿纽科技专精特新服务平台
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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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各街道、园区: 为扶持我区服务业发展中的重点区域和新兴行业,充分发挥区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根

各街道、园区:

      为扶持我区服务业发展中的重点区域和新兴行业,充分发挥区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根据《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发展与改革专项(产业发展类)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杭财企〔2015〕91号)、《关于下达2016年杭州市现代服务业引导资金的通知》(杭财企〔2016〕78号)和《关于下达2016年杭州市现代物流业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杭财企〔2016〕5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16年度现代服务业财政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引导资金重点支持创新型、示范性、带动性强服务业项目,房地产、纯宾馆酒店类项目一般不予安排,包含以下领域:

       1、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包括现代服务业创新高端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服务业改革创新试点、服务业集聚发展、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等。

2、物流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包括物流园区(基地)项目、物流企业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信息化项目等补助,并向智慧物流(包含但不限于物联网、卫星导航、电子自动识别与采集、电子商务等技术应用)项目倾斜。

      二、支持对象及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需在拱墅区域内注册和纳税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企业和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正常;

   (2)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3)能按相关文件规定按时向发改部门报送有关资料。

     3、申请项目应是经发改部门备案,且2016年底前可以完工的项目。

     4、同一项目已获财政资金补助的不得重复补助。原则上一家单位限报一个项目。

      三、申报材料

    (一)服务业项目

      1、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及项目有关情况(包括项目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总投资、已完成投资、资金来源、经济、社会效益情况及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及采取的对策等)。

       2、《拱墅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建设项目申请表》或《拱墅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引导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2)。

      3、《财政扶持情况说明》(附件3)。

      4、企业基本情况(在行业中的地位;引导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应用领域及竞争力分析),特色及亮点,获得荣誉,发展趋势及发展前景。

     5、建设项目需政府主管部门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包括项目可研报告、规划、用地、环评等)。

      6、项目进度和资金投入情况的证明材料(安排的项目应为2014年以来开工实施且在2016年底完工的项目),包括总投资额、已投资额、财务费用清单、已投入费用发票复印件等材料。

      7、对已开始实施且产生实际投资的项目,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必需附项目投资明细清单)等相关资料。审计报告按《关于印发〈杭州市财政扶持企业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杭财企〔2010〕897号)出具,特别要陈述清楚项目有无单独设账和重复资助情况。对审计报告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予资助。审计报告审定投资额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31日。

      8、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相关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二)物流业项目

      1、项目申请文件。内容包括项目概况、绩效分析等。

       2、《拱墅区现代物流项目资助申请表》(附件4)。

       3、《财政扶持情况说明》(附件3)。

       4、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或备案等相关文件。

       5、对已开始实施且产生实际投资的项目,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必需附项目投资明细清单)等相关资料。审计报告按《关于印发〈杭州市财政扶持企业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杭财企〔2010〕897号)出具,特别要陈述清楚项目有无单独设账和重复资助情况。对审计报告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予资助。审计报告审定投资额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31日。

      6、《物流业发展项目财务清单》(附件5)及资产转帐的相关财务凭证复印件(已提供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的并附有财务清单的,此表可不填)。

      7、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有关凭证复印件,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相关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8、企业荣誉证明。

     四、项目申报及受理审核 
     1、项目申报

     项目承担企业需按上述有关规定,准备完整材料(纸质件),报属地街道(园区)审核把关,并由属地街道(园区)出具书面推荐意见(盖章)。请于11月21日(周一)前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区发改局1232办公室(电子版请发至区发改局OA邮箱),逾期不予受理。另需准备相同内容完整材料一式5份,以备专家答辩用。

       2、项目审核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申请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的审核,审计报告合规性的审核等。区发改局牵头组织项目评审,并征求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 
       3、项目公示

       对经评审通过的项目,其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具体名称将在拱墅区杭州拱墅门户网站公示www.gongshu.gov.cn/。对公示期间发现并经查实有问题的项目,不予资助。 
      4、项目决定

      项目经公示后由区发改局和区财政局根据项目评审和项目审核结果,统筹考虑后拟定项目资助和奖励建议计划,提交区政府决定。    

      5、资金拨付

      确定后的资助和奖励项目计划,由区财政局落实资金,区发改局组织兑付。


附件:

1、拱墅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建设项目申请表

2、拱墅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引导项目申请表

3、财政扶持情况说明

4、拱墅区现代物流项目资助申请表

5、拱墅区物流业发展项目财务清单

 

拱墅区发改局 

 

项目申报表格及相关政策奖励咨询请咨询:

李振国:88916702-608、13777571450

叶恩奇:88916702-605、18906511383

或微信最下方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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