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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关于杭州市富阳区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5110”计划项目征集公告

【富阳】关于杭州市富阳区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5110”计划项目征集公告 绿纽科技专精特新服务平台
2017-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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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贯彻落实《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

为贯彻落实《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精神,杭州市富阳区紧紧围绕全力建设富裕阳光的大都市新型城区目标,深入实施新一轮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5110”计划,着力引进和集聚具有战略眼光、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及具备区域竞争力的领军人才,特向全球征集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坚持国内与海外并重,大力引进符合我区高新技术主导产业人才,重点引进和集聚一批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5110”计划引进人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海内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富委办〔2013〕81号)规定引进高层次人才重点对象中第1类至第3类;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

3.申报人为企业创始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企业的主要股东(占股30%及以上);

4.企业注册在富阳境内,就地纳税;

5.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政府资助资金。

二、政策待遇

(一)创业扶持

对经评审入选 “5110”计划引进人才创办的企业给予以下政策扶持:

1. 项目资助。A类、B类、C类项目分别按照最高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标准进行资助。对特别突出的创业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上不封顶”的政策。

2. 贷款贴息。对企业自设立或引进年度起三年内使用银行贷款的,A类、B类、C类项目可享受2年内最高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全额利息补贴。

3. 免租用房。A类、B类、C类项目分别给予最高500平方米、300平方米、100平方米的三年免租用房。或根据企业实际需要,给予企业自设立或引进年度起三年内办公场所或厂房租金补贴(按房租价格的70%补助,最高不超过银湖创新中心房租标准),租房补助享受面积根据实际评审等次确定。

4. 财政扶持。区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奖励企业做大做强,奖励额以企业当年缴纳税收(不含开发地块形成的税收)所形成地方留成部分的50%为限。购买或租赁物业入驻的企业享受奖励时间为企业注册之日起3个会计年度。

5.科研配套。企业购买科研设备的,按照科研设备(不含办公设备)投资额的8%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发展扶持

1. 鼓励项目投入。鼓励项目加大投入,项目总投入(不包含政府资助资金)达到资助资金总额的两倍时,给予A类100万元、B类80万元、C类50万元的奖励。

2. 鼓励项目产业化。落地于富阳区的产业化项目,可申请政府产业基金,给予不超过总股本20%或不超过社会创投资金投入总额30%、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基金投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3. 鼓励项目创新。对“5110”计划企业自设立或引进年度起五年内发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估,特别优秀的、经济效益明显的企业,经认定后,新增创新项目可申请“5110”计划二次项目评审,并享受相应资助。

4. 鼓励项目评优。富阳区内项目(企业)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杭州“创客天下”大赛等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创新创业类大赛中获奖的,给予相应资助。

(三)人才激励

 1. 安家补助。高层次人才以富阳区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千人计划”、杭州市“521”计划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安家补助。安家补助费按工作或服务期限逐年到位。

2. 个人奖励。对引进并落户,与用人单位签订一般不低于5年工作或服务协议,以富阳区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和浙江省“千人计划”的,5年内每年予以一定的奖励资助,奖励总额不超过其缴纳的薪金所得和政府补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

3. 住房保障。根据《富阳市人才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试行)》(富政函〔2013〕131号)》、《杭州市富阳区高层次人才租赁住房补助标准(试行)》(富人领办〔2015〕7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在享受安家补助的基础上,最高可给予100万元的购房补助或5000元/月的租房补贴。

4. 家属安置。引进人才随迁的配偶工作采取个人联系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其人事关系按有关规定免费挂靠区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对我区引进的、经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认定的C类及以上人才子女在本区所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由区人才办、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妥善安排。

(四)引才奖励

1. 企业引进人才以富阳区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千人计划”、杭州市“521”计划,并与其签订一般不低于五年工作或服务协议的,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2.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企业建立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资助;设站单位每招收1名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10万元的资助;对出站留富工作的博士后,与我区企业单位签订五年及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在享受购(租)房补助政策的基础上,给予每人20万元安家补助。

3.扩大引才渠道,深化引才服务机制,加大市场化引才力度:

(1)对帮助引进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来我区工作或创业的中介组织或个人,给予50万元资助。

(2)推荐高层次人才来富创新创业,并以富阳区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千人计划”、杭州市“521”计划人选的,分别给予中介组织或个人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引才奖励。

(3)对推荐人才团队入驻我区,并以富阳区自主申报入选省、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中介组织或个人,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资助。

(4)对国内外知名社团组织、人才中介机构与我区达成引才合作协议的或来我区驻点服务设立引才机构的,经区人才办认定,可给予每年3-5万元的工作经费,并根据推荐引进的项目后续发展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

三、申报材料

高层次人才申报“5110”计划创业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的电子版(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

1.《杭州市富阳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5110”计划创业项目申报表》(附件2);

2.海外人才须提交海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人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信息;

3.申报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护照及复印件;

4.申报人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 申报人在该领域内的研究论文以及其他科技成果等有关证明文件(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以及被授予专利权后各年缴费发票复印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6. 各类获奖证书、列入国家计划文件或证明材料;

7. 相关产品许可(包括新药证书、各类许可证等);

8. 如企业已在富阳注册成立,请提交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开户行回单等复印件;

9. 附件提交要求:附件1须将所有附件整合在一个pdf文档中提交;附件2须提交word版。

四、申报方式

1.富阳区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5110”计划创业项目常年受理,本次集中征集项目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10日,预计于5月下旬进行现场评审。申报材料需报送电子文档(相关证明材料需扫描件),受理单位:杭州市富阳区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

2. 中介机构推荐申报的项目由该机构统一组织材料申报,并提供申报项目汇总表清单。

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

 杭州市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申报表格及相关政策奖励咨询请咨询:

李振国:88916702-608、13777571450

叶恩奇:88916702-605、1890651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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