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区、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科技局、人力社保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团队)在杭创业创新项目资助实施办法>和<杭州市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市委办发〔2013〕84号)、《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和《创客天下·2016杭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方案》精神,经大赛海选、复赛、决赛和总决赛等各项流程,确定97个大赛项目为资助项目(附件1)。为做好资助资金的核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获得大赛一、二、三等奖以及进入大赛决赛、复赛阶段的项目,待项目正式在杭落地实施转化后,项目持有人作为所成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且满足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公司注册资金的30%以上,或本人投入的实际资金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等条件,可申领创业资助资金。
二、资助标准
一等奖项目对应资助金额500万元;二等奖项目对应资助金额200万元;三等奖项目对应资助金额100万元;进入决赛阶段项目对应资助金额50万元;进入复赛阶段项目对应资助金额20万元。
三、申领流程及材料
(一)完成企业在杭注册手续后,提供以下申领材料:
1.企业注册于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区(滨江)、萧山区、余杭区(含海创园)、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的申请人,需办理《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并提供复印件;提交经企业注册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的《创客天下·2016杭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资助资金核领申请表》(附件2);
2.企业注册于富阳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临安市的申请人,需提供:①留学期间护照复印件;②驻留学国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③国外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由归口单位核对原件无误后加盖公章;提交经企业注册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的《创客天下·2016杭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资助资金核领申请表》(附件2);
3.除以上材料外,申请人还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投资预算报告、项目已完成投资额的财务清单及有关凭证复印件等)、申报项目关键技术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二)申领说明
1.于2016年3月20日至2017年11月8日完成企业在杭注册手续的项目,提交齐全材料至杭州市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经审核批准后可直接获得对应额度的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在杭创业创新项目资助资金。
2.于2017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8日完成企业在杭注册手续的项目,提交齐全材料至杭州市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经审核批准后对项目进行复评。经复评确认项目仍保持先进性的,可获得对应额度的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在杭创业创新项目资助资金。
3.申请核领资助资金的项目,在项目名称、项目应用技术、项目目标和项目投入等方面原则上均须与大赛申报材料保持一致,不得出现更换、割裂、缩减项目内容的情况,否则不予核准。
各有关区、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社保局、科技局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留学人员创业创新项目的服务工作,及时跟踪和了解项目的开展情况,提高项目资助资金的绩效。
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13日
附件1:【附件】附件1-“创客天下·2016杭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获资助项目名单.doc
附件2:【附件】附件2-创客天下 2016杭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资助资金核领申请表.doc
项目申报表格及相关政策奖励详情请咨询:
李振国:88916702-608、13777571450
叶恩奇:88916702-605、1890651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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