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驱动作用,引导激励我区农业与社会发展创新主体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应用与示范活动,推动我区农业与社会事业发展,根据《关于征集2017年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项目库入库项目的通知》(杭科农[2017]128号)和《富阳区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富科[2015]5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2017年度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项目。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项目库入库项目;
2、富阳区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项目。
二、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现代种业、智慧农业、生态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资源环境、节能减排、城建交通、公共安全、医疗卫生等领域。
鼓励我区企事业单位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合作和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示范应用等科技项目。
1、对经认定的杭州市级以上各类科技型企业、研发机构和示范基地实施的项目给予倾斜;
2、对各级科技特派员实施的示范推广项目(必须以企业为项目承担单位)给予倾斜;
3、对项目实施期内授权专利1件以上,或获得动植物新品种认定,或进行专利成果转化的项目给予倾斜。
三、项目类型
1、事后补助项目(以下简称事后项目)。利用其自有资金开展研发及成果转化示范推广及相关活动,达到一定技术水平,并已取得一定经济社会效益且完成或基本完成项目经费投入的科技项目。
2、事先补助项目(以下简称事先项目)。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及相关活动处于准备、启动或在研阶段,预期可取得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项目。该类型项目采用合同式管理方式。
四、申报条件
1、申报科技项目的主体应当是依法在我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主体应当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有健全的科技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对科技项目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单独建账、专项核算。
3、项目投入要求。农业项目研发总投入在30万元以上,前期投入30%以上(事业单位不作要求)。社发项目研发总投入在50万元以上,前期投入30%以上(事业单位不作要求)。
4、申报截止日期前承担富阳区科技项目尚未按规定要求验收的,不得申报新的科技项目;企业与其他申报主体联合申报的,不得另行申报新的科技项目。
5、同一项目已获得过其他富阳区级财政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6、近三年内申报主体在知识产权、环保、金融、安全生产、纳税等方面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及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列入省、杭州市、富阳区科技部门科技信用不良记录的不得申报。
7、科技项目的实施期限一般一到两年,不超过三年。
事后项目应为2014年7月后实施并已完成或基本完成项目经费投入的科技项目。
五、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为自主申报,采取网上和书面资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网上申报:登录杭州科技政务网(http://www.hzst.gov.cn)进入“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首次申报单位需先注册、并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申报)。
(一)申报项目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项目申请书(网上打印);
2、事后项目需提交项目总结报告,事先项目需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
3、事后项目需提交项目专项审计报告,事先项目需提交项目经费预算表;
4、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
5、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6、企业2012年至今获得的各类财政奖励扶持(资助)资金统计表;
7、企业2017年已申报和拟申报财政奖励扶持(资助)项目清单;
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上年度财务报表、有关证明项目创新性、科学可行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报送要求
申报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书面材料一式四份由所在乡镇街道或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三份报送区科技局农发科,一份报送区财政局企业科。项目一旦受理,其主要研究内容、各项指标原则上不得更改。
六、时间受理
各企事业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日期:2017年8月7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7年8月10日。
受理科室:区科技局农发科 区财政局企业科
地 址: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鹳山路22号
附件:1、富阳区科技项目可行性报告;
2、富阳区科技项目总结报告;
3、企业2012年至今获得的各类财政奖励扶持(资助)资金统计表;
4、企业2017年已申报和拟申报财政奖励扶持(资助)项目清单;
5、项目申报承诺书。
杭州市富阳区科学技术局 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
相关政策奖励详情请咨询:
李振国:88916702-608、13777571450
叶恩奇:88916702-605、1890651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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