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科技创新券工作,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科技创新券使用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对象
2017年度科技创新券兑现对象为在我区注册成立10年内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使用创新券购买科技服务,且在2017年6月23日前在“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完成申报的企业。(截止目前已完成申报的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兑现额度
按企业实际支付金额的20%兑现,每年补助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企业须提供的材料
1.兑现单位承诺书(见附件2);
2.科技创新券兑现项目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
3.相关附件材料(提供复印件,每份首页需盖公章):
(1)双方签订的科技服务合同或协议;
(2)合同备案登记表(在杭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备案的需提供);
(3)服务方(高校院所、第三方独立科技中介机构)出具的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据);
(4)企业支出财务(银行)凭证;
(5)产生服务成果的证明材料(包括查新报告、检测报告、测试报告、科技咨询报告等),购买服务用途和服务成效的简要说明材料等。
四、相关说明
1.兑现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提供虚假材料套取创新券资金的单位,注销其持有的科技创新券,追回套取资金,三年内不再发放创新券,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单位申报材料按照承诺书、信息表、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于6月23日前报送区科技局409室科技合作科(纸质材料可寄送,电子档做成PDF格式,发送至yhkjhz@163.com)。附件材料需完整、有效、真实、清楚,按照单个服务项目进行归集。
联系地址: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239号409办公室
附件1-已完成网上申报企业名单(截至2017年5月).doc
余杭区科技局
余杭区财政局
项目申报表格及相关政策奖励详情请咨询:
李振国:88916702-608、13777571450
叶恩奇:88916702-605、1890651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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