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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关于做好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关于做好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绿纽科技专精特新服务平台
2018-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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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经开区】

【经开区】

开发区各企业:

       为做好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以下简称评价工作系统,网址:www.innofund.gov.cn)全年受理企业注册,2018年10月31日前受理本年度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评价工作机构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并对评价信息进行形式审查,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安排入库公示和公告的批次、时间。

       二、为了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做好评价工作与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衔接,根据《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8号)有关精神,凡欲享受2017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应于2018年3月20日前通过评价工作系统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请有关企业及早在评价工作系统上进行注册、开展评价,以满足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工作进度。

   

附件1: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

附件2:企业端操作手册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科技局

【上城区】

 

各企业: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国科火字〔2018〕24号),为做好201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职工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居民企业。

二、评价地址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www.innofund.gov.cn

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8号)有关精神,凡欲享受2017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应于2018年3月31日前通过评价系统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请有关企业及早在评价工作系统上进行注册并开展评价。


附件:

附件1 《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

附件2 用户手册-企业端.pdf

附件3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pdf



上城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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