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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平台、镇街,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文化创意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鼓励和扶持文创企业成长壮大,加快构建具有余杭特色的文创产业体系,根据《关于加快全域创新策源地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余政发〔2019〕17号)、《余杭区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细则》(余文创办〔2019〕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文创产业相关政策扶持申报工作,请及时组织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申报。

一、扶持对象

按照余文创办〔2019〕6号文件中关于支持文创产业发展财政政策的有关内容,要求在余杭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余杭区,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的文创企业和单位。

二、征集内容
(一)重点项目奖励
1.申报条件:2019年度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创)企业(重点项目)。
2.申报材料:(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2)申报承诺书;(3)营业执照复印件;(4)年度纳税证明;(5)认定证明复印件;(6)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3.受理科室:区文创办产业科
4.受理截止时间:2020年2月28日
(二)电影播出奖励
1.申报条件:作为第一出品方出品的原创电影,且首轮票房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
2.申报材料:(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2)申报承诺书;(3)营业执照复印件;(4)年度纳税证明;(5)专项审计报告;(6)影片制作许可证、发行许可证;(7)院线购买合同及付款发票;(8)首轮票房收入证明;(9)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3.受理科室:区文创办产业科
4.受理截止时间:2020年2月28日
(三)电视播出奖励
1.申报条件:作为第一出品方出品的原创作品,并在央视一套、央视其他频道及省级卫视首次播出的电视剧、纪录片作品。(电视剧每集40分钟以上)
2.申报材料:(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2)申报承诺书;(3)营业执照复印件;(4)年度纳税证明;(5)专项审计报告;(6)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发行许可证;(7)首轮电视台购买合同(投资协议等)及付款发票;(8)上星通知/播出证明;(9)电视台首轮播映证明(第三方机构监测);(10)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3.受理科室:区文创办产业科
4.受理截止时间:2020年2月28日
(四)动画播出奖励
1.申报条件:作为第一出品方出品的原创作品,在中央电视台、卡通上星频道或省级卫视频道播出。
2.申报材料:(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2)申报承诺书;(3)营业执照复印件;(4)年度纳税证明;(5)专项审计报告;(6)动画片制作许可证、发行许可证;(7)电视台购买合同(投资协议等);(8)付款发票;(9)电视台播出证明;(10)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3.受理科室:区文创办产业科
4.受理截止时间:2020年2月28日
(五)原创作品新媒体补助
1.申报条件:作为第一出品方出品的原创音乐、动漫、影视、 文学、视听作品,发布在国家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新媒体平台上,2019年度实际分成收入在100万元以上。
2.申报材料:(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2)申报承诺书;(3)营业执照复印件;(4)年度纳税证明;(5)专项审计报告;(6)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7)网络备案材料;(8)作品知识产权(著作权)确认文书;(9)与平台签署的购买合同;(10)付款发票;(11)平台分成收入证明材料;(12)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3.受理科室:区文创办产业科
4.受理截止时间:2020年2月28日
(六)漫画制作奖励
1.申报条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单部作品(出版物或版权授权)年销售总额在200万元以上。
2.申报材料:(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2)申报承诺书;(3)营业执照复印件;(4)年度纳税证明;(5)专项审计报告;(6)漫画作品著作权登记书;(7)出版发行合同;(8)销售明细表(流水台账);(9)企业年度销售收入证明(含外汇);(10)销售收入发票;(11)漫画作品正本;(12)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3.受理科室:区文创办产业科
4.受理截止时间:2020年2月28日
(七)游戏制作奖励
1.申报条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游戏作品(不包括棋牌类游戏),且年度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上。
2.申报材料:(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2)申报承诺书;(3)营业执照复印件;(4)年度纳税证明;(5)专项审计报告;(6)产品知识产权(著作权)确认文书;(7)销售明细表(流水台账);(8)企业年度销售收入证明(含外汇);(9)销售收入发票;(10)游戏作品、APP等;(11)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3.受理科室:区文创办产业科
4.受理截止时间:2020年2月28日
(八)网络文学授权补助
1.申报条件:单部网络文学作品年度授权总额在200万元以上。
2.申报材料:(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2)申报承诺书;(3)营业执照复印件;(4)年度纳税证明;(5)专项审计报告;(6)作品知识产权(著作权)确认文书;(7)授权合同;(8)收入发票;(9)网络文学作品正本;(10)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3.受理科室:区文创办产业科
4.受理截止时间:2020年2月28日
(九)工业设计项目补助
1.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19年度认定为国家、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
(2)重点文创企业2019年原创工业设计作品单个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
(3)2019年获得德国IF奖(概念设计奖除外)、德国红点奖(概念设计奖除外)、日本GMARK(金奖、优良设计奖)、美国IDEA(金奖和其它奖)、中国设计智造大奖(金、银、铜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中国工业设计十佳大奖、意大利金圆规奖、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中国工业设计原创奖、光华龙腾奖、浙江省十佳工业设计奖的企业。(以上所列工业设计奖项团体奖奖励对象仅限第一完成人所在企业)
2.申报材料:(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2)申报承诺书(3)营业执照复印件;(4)申报国家、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还需提供有关认定证明复印件;(5)申报原创工业设计作品销售补助还需提供原创工业设计产品知识产权确认文书、年度销售报表复印件(包括销售发票、销售合同)、年度纳税证明、原创工业设计产品实物及照片;(6)申报工业设计获奖奖励还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包括获奖证书、获奖作品介绍,个人奖获得者要求提供在申报企业占股15%以上或在余杭缴纳社保满一年证明材料)。
3.受理科室:区文创办产业科
4.受理截止时间:2020年2月28日
(十)文创融合发展项目扶持
1.申报条件:文化与科技、金融、旅游等融合的新兴业态文化创意企业(项目)。
2.申报材料:(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2)申报承诺书;(3)营业执照复印件;(4)年度纳税证明;(5)专项审计报告;(6)设施服务、人才引进、宣传推广、展示展销、文化知识产权购买等投入清单;(7)文创融合发展情况介绍;(8)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3.受理科室:区文创办产业科
4.受理截止时间:2020年2月28日
(十一)重大文创活动补助
1.申报条件:2019年度在区内承办杭州文博会、动漫节等重大文创会展分会场活动,以及围绕文创产业重点发展领域举办的各类重大会展、论坛、赛事活动。
2.申报材料:(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2)申报承诺书;(3)营业执照复印件;(4)年度纳税证明;(5)活动授权方相关确认件、活动方案、活动执行相关服务合同、发票和付款凭证等复印件、现场印证照片;(6)专项审计报告;(7)活动总结(含完成情况、实际投入、活动成效等);(8)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3.受理科室:区文创办综合科
4.受理截止时间:2020年2月28日
(十二)宣传推广作品奖励
1.申报条件:对我区有较好宣传推广作用的影视动漫等原创内容作品。
2.申报材料:(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2)申报承诺书;(3)营业执照复印件;(4)年度纳税证明;(5)作品内容介绍;(6)电影(包括动画电影)、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动漫制品正本/正片(可用一般家庭影碟机播放的DVD影碟)、5—10分钟作品剪辑片花(品盒上注明作品及申报单位名称,申报前请认真检查报送作品的画面和声音质量);(7)作品知识产权或著作权确认文书;(8)宣传推广余杭有关情况说明材料;(9)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3.受理科室:区文创办产业科
4.受理截止时间:2020年2月28日
(十三)作品获奖奖励
1.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由我区影视企业制作出品、公开放映的获得国际级、国家级、省级相关影视奖项最佳影片、最佳动画电影的优秀原创(动画)电影或获得国际级、国家级、浙江省相关影视奖项最佳电视剧、最佳动画系列片的优秀原创作品。
(2)由我区动漫企业制作出品、公开发行获得国际知名漫画大赛奖项或国家级专业漫画奖项的优秀原创漫画作品(指单行本、系列漫画绘本)。
2.申报材料:(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2)申报承诺书;(3)营业执照复印件;(4)年度纳税证明;(5)获奖证明复印件;(6)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3.受理科室:区文创办产业科
4.受理截止时间:2020年2月28日
(十四)公共服务平台扶持
1.申报条件:经区文创办发文认定已享受过扶持政策且在扶持年限内的文创公共服务平台。
2.申报材料:(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2)申报承诺书;(3)营业执照复印件;(4)专项审计报告;(5)年度纳税证明;(6)装修设计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7)文创公共服务平台租金、设计、装修、设施设备、媒体宣传、专业活动等运营管理费用支出清单;(8)活动相关印证材料;(9)已提供服务对象证明;(10)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3.受理科室:区文创办产业科
4.受理截止时间:2020年2月28日
(十五)融合发展先行点扶持
1.申报条件:经区文创办认定的融合发展先行点。
2.申报材料:(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2)申报承诺书;(3)营业执照复印件;(4)专项审计报告;(5)年度纳税证明;(6)融合发展先行点设施服务、人才引进、宣传推广、展示展销、文化知识产权购买等投入清单;(7)年度总结(含完成进度、实际投入、活动开展等);(8)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3.受理科室:区文创办产业科
4.受理截止时间:2020年2月28日

三、其他要求

申报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项目的单位需将申请材料装订成册,制作目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经镇街、平台盖章确认并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区文创办。
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0年2月13日
相关政策奖励咨询请咨询:
李先生 13777571450
昌女士 1805815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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