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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镇街、平台,各有关企业:
现将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杭州市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攻关项目(第二批)验收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有关企业根据通知要求将验收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所属镇街、平台,经所属镇街、平台初审盖章后,于11月5日前报区发改经信局工业科。
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杭州市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攻关项目(第二批)验收工作的通知》
项目范围
列入2020年杭州市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攻关项目库、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的攻关项目。
验收程序
攻关项目按照《关于印发杭州市“鲲鹏计划”制造业企业上规模奖励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杭经信规划〔2019〕132号)相关条件和程序组织验收。
(一)申请验收的项目企业提交《2020年杭州市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攻关项目验收申报书》(见附件1)正本一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当地经信部门,副本七份自行带至评审会现场。
(二)各区、县(市)经信部门做好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和汇总,于11月9日前行文上报杭州市经信局,附《申请验收攻关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和企业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各一份。
(三)杭州市经信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评审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其他事项
(一)项目审计根据有关规定实行指定审计,费用由市经信局承担。未经指定审计的项目不得参加项目评审。
(二)数字化改造项目的投资主要包括设备、软件以及外购技术和服务投入(详见附件3)。项目费用不得与其他财政补助项目重复。
项目投资额计算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如项目单位在2019年度曾获得产业数字化财政补助,项目投资额计算范围从上一次投资额计算截止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