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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科技城,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临安区2021年度拟推荐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家左右、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3家左右。
二、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
申报企业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在浙江省境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
(二)企业近2年平均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速不低于5%。
(三)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行业、细分领域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导产品不超过3个,其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70%以上;主导产品的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列。
(四)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浙江制造”标准或团体标准等至少1项以上。
(五)近2年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均不低于3%。企业具有与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3项及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
三、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报
申报企业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在浙江省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10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至20亿元之间。
(三)企业近2年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且银行资信等级A级以上(或人行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
(四)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行业、细分领域时间达到10年及以上;主导产品不超过3个,其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主导产品的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球前10位或全国前3位。
(五)近2年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每年均不低于4%。企业具有与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3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其中制造业企业有效发明专利至少1项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企业在研发、生产、供应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六)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至少1项以上。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取得国际相关管理、生产、产品等认证至少1项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报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
四、有关说明
(一)关于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根据工信部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总体部署,我省拟在“十四五”期间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0家左右。原已评隐形冠军培育企业原则上均转为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今后不再认定隐形冠军培育企业。凡符合条件的均应纳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名单,企业无须报送相关材料。原适用省级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的政策应继续适用于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已列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的不再推荐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请申报企业于10月28日—11月15日登录企业码平台(https://qymgw.jxt.zj.gov.cn)在线填报《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表》(见附件2)。
(二)关于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采取限额推荐方式(名额见附件1),推荐需兼顾不同规模的企业,原则上以中型企业为主,超出名额推荐的不予受理。已列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不再推荐。
申报企业于10月28日—11月15日登录企业码平台(https://qymgw.jxt.zj.gov.cn)在线填报《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报表》(见附件4),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报资料明细详见附件6。
申报隐形冠军企业纸质材料一式五份,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纸质材料一式四份,企业申请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平整,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装订成册后,于11月15日前报送到区经信局企业服务科,联系人:朱沙、胡华新,联系电话:0571-61075360,纸质材料寄送地址: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4398号(市民中心)4号楼B座723室。之前被评为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的,需要重新申报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附件:
1.推荐名额分配表
2.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表
3.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资料清单
4.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报表
5.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评价标准
6.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报资料清单
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28日
陈先生 135880036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