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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平台,各有关企业:
现将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企认〔2021〕5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今年的高企认定申报工作,申报程序、材料要求按省里通知执行,其它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5日,申报企业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申报材料和纸质材料,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skj19@126.com。
纸质材料请报送一份正本至科技部门,报送地址: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请报送至开发区创新创业局704室(萧山区市心北路99号),非开发区企业请报送至区科技局项目受理办(区政府综合楼5楼534室)。纸质材料同时报送一份至区税务局各税务科(所)所得税管理岗。
网上申报材料按省里通知要求完成“国网”和“政务网”提交,第一次评审未通过企业可在省网完善材料。纸质材料按省里通知要求进行装订,请仔细阅读通知中的《申报材料和要求》。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中须提供知识产权当前法律状态和最近一次缴费发票,企业人员材料中须提供经所在镇街、平台确认并盖章的人员情况说明,专项审计报告中须提供承担专项审计机构资质证明材料。企业承诺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人员情况说明、专项审计报告、经税务机关盖章确认的近三年纳税申报表须提供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时在书脊处请写上单位名称和认定年度。
区认定办将在7月中下旬开展2021年度萧山区国高企申报现场辅导及预审工作,通知已于6月25日在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和“萧山科技”微信公众号发布。本次现场辅导及预评审将作为推荐上报的重要依据,申报企业原则上必须报名参加。
申请认定前一年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申报企业不需要单独去开证明,由区科技局向相关部门统一查询。申报企业务必准时提交材料,否则将无法进行统一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