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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政策内容
对2020-2021年度新评定的制造类高级技师给予3年每月1000元资助(第一年度已发放)。
资格条件
1.初次发放资格审核通过的在册人员;
2.2022年、2023年度在萧山区内注册纳税的制造类规上企业就职,以缴纳社保记录为准。
所需材料
1.《制造技能人才资助申报核定表》;
2.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体现证书名称、姓名、等级);
3.2022、2023年度社保证明(建议拉取“历年社保证明”)。
补助方式
在收到审核通过提示短信后,企业可通过“亲清在线”平台申报、领取后发放至该员工。
相关事项
1. 涉及资助事项按就高不重复、进档差额的原则,已享受的不再重复享受;
2.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1)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前;
(2)线上材料申报方式:二维码申报(或直接通过链接:https://send2me.cn/GG54N8Ax/TsKPqSfS_7AYAg),根据指引上传资料,进行申报;
(3)线下申报方式:材料报送区经信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报送地址:杭州市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萧山区博学路618号科创中心C座1331);
3.申报企业、补助职工在申报、领取过程中如有问题,可联系区经信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71-83513102,0571-83533082。
附件:
《制造技能人才资助申报核定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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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萧山工信
项目申报或政策文件详情请咨询:
陈先生 13588003655
昌女士 1805815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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