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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关于开展第三批“雄鹰行动”培育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余杭区】关于开展第三批“雄鹰行动”培育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绿纽科技专精特新服务平台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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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余杭区】关于开展第三批“雄鹰行动”培育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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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1〕7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雄鹰行动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一流企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121号)要求,加快龙头企业培育,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浙江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开展第三批“雄鹰行动”培育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浙转升办《关于做好第三批“雄鹰行动”培育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浙转升办〔2022〕1号)予以转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遴选对象


制造业和生产服务业领域企业(集团)。具体分三类遴选:


(一)规模引领型企业。原则上年营业收入100亿元以上,主导产品或服务市场占有率居国内或全球前列,国际化程度较高(拥有海外研发、生产、销售等机构或基地)的企业。对市场占有率较高、带动能力较强的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等申报企业的营业收入规模可以适当降低。


(二)新经济企业。主导产品或服务市场占有率居全球行业前列、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高(4%)以上,且具有全球较强竞争力和高成长性的企业。


(三)世界500强等知名企业在我省创办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一定规模、有较好发展前景的企业。


近三年内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存在金融风险、欠薪和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不得申报。

二、申报遴选重点领域


围绕聚焦《浙江省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十四五”规划》《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的重点领域,生产性服务业以及其它优势行业。

三、申报遴选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制作雄鹰企业培育方案(见附件,申报材料、支持政策务必简练务实,数据务必真实可靠;企业专利等情况以专利号列表方式提供)。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及电子稿一并提交(电子版包括word版和PDF盖章版,可通过光盘或发送至1270156293@qq.com)。


所有材料务必于2月23日(星期三)前报至区经信局经济运行科(地址:文一西路1500号4号楼2302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赵玮,88729876。


附件:“雄鹰行动”企业培育方案编制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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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 13588003655

昌女士 1805815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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