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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区】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

【临安区】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 绿纽科技专精特新服务平台
202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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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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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推动我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根据《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杭科高〔2022〕39号),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2022年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报条件


申报市级研发中心的依托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临安区注册的,经市级以上科技管理部门认定的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规上工业企业;

2、企业建有相对独立的研发机构,有一支较稳定的研发队伍,专职从事研发活动人员10人以上(软件企业15人以上),研发人员有与研发方向相匹配的学历或研发背景;

3、企业具备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必需的实验(试验)条件及基础设施。其中,科研场地相对集中,面积200平方米以上;专用科研设备原值200万元以上(软件企业、农业企业专用科研设备原值100万元以上,软件企业专职从事研发活动人员超过50人的,科研设备原值可为50万元以上);         

4、企业能保证研发中心建设、发展过程中所需资金的落实,科研活动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研发活动单独建账核算。上一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自筹投入200万元以上,或研究开发费用自筹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3%以上;

5、企业具备较好的研发成果基础,已实施一批技术创新项目,获市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企业自主立项技术创新项目3项以上;取得一批科研成果,获授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自主知识产权3项以上;

6、鼓励与其它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联合组建研发中心,提高创新能力。联合组建的研发中心须签订联合组建协议书,明确各组建单位在研发中心组建与运行中的权利与义务;

7、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度至申请之日内未发生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严重的环境违法、知识产权违法、税务违法、科研失信等行为。

02

申报材料


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向区科技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1、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申请表;

2、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方案;

3、依托单位现有专职研发人员,办公场地、设备资产,已拥有研发成果知识产权明细表;

4、依托单位及研发中心状况上一年度(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专项审计报告;

5、国高企、省科小、国科小、软件企业等证明材料。

03

申报要求


1、申报方法

申报工作统一通过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d.zjsti.gov.cn/ccphangzhou/)进行网络申报,点击“法人登录”,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无政务服务网账号请先注册。登录系统完善基本信息后,在首页进入研发中心模块进行申报,并上传有关材料。企业申报成功后,在申报平台打印纸质材料1份,加盖企业公章后,经所在镇(街)、科技城盖章推荐后送至区科技局存档。

2、申报时间

网络申报系统于5月27日(星期五)开放,网络申报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15日24:00;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20日下午下班前

04

联系人及附件


1、区科技局高新科:

朱兰兰、史文博 63758974

童   川 63758625

2、区科技局农社科:

陈  玉、贾兴华 63800180

3、网络技术咨询:

0571-87054113


附件:

1、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申请表;

2、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方案(提纲);

3、企业研发活动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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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或政策文件详情请咨询:

陈先生  13588003655

昌女士  1805815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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