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专项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截至2024年4月底,全区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企业自查
区内所有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对照最近一年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材料进行自查,并填写《富阳区高新技术企业自查表》(详见附件1),发送至邮箱:fygqxh@163.com,时间截至2024年5月24日。(请高度重视,务必准确填报自查表,逾期不报自查表的企业,视作自动放弃有效期国高企资质)。
三、主管部门实地核查
区高新技术企业主管部门对照检查内容,按照一定比例抽取大中小不同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组织技术和财务专家赴企业开展实地核查(实地核查企业名单见附件2),核查内容包括:企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是否续存并正常从事研发、生产和经营活动;是否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了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的重大变化信息;更名企业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了相关事项等。具体核查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请附件2中的核查企业提前准备好最近一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相关财务凭证等资料;
2.各高新技术企业要认真对照相关要求,做好自查工作,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纠正;
3.对不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将按有关程序报请取消资格,有违法线索的移交有关部门。
4.区高新技术企业主管部门将于5月27日前完成实地核查工作。
五、联系方式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富阳区科技局高新科张在昭,电话:63322049。
富阳区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
2024年5月14日
1.实地核查企业名单
2.富阳区高新技术企业自查表
来源:创新富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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