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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引领产业兴区的若干政策意见》(临经信综〔2021〕14号)、《关于促进“双招双引”推动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临商务〔2021〕22号)、《杭州市临安区复合装饰材料制造业改造提升扶持政策的实施细则》(临经信综〔2020〕67号)、《杭州市临安区光电产业改造提升扶持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临工强〔2021〕1号)等文件,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度临安区级各类研发投入补助政策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引领产业兴区
(研发投入补助)
(1)政策内容:
对上年度研发费增量(以企业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为标准)规上(限上)企业200万元以上、规下(限下)企业20万元以上,且全区排名前50的规上(限上)企业和排名前50规下(限下)企业(上上年度研发投入为零的企业不进排名和资助),按其增量部分给予25%资助,每家规上(限上)、规下(限下)企业资助最高分别200万元、50万元,与省市区研发投入资助政策有重复部分采取就高补差。
(2)申报条件:
①注册时间在2020年1月1日之前;
②2020年度研发投入不为零(以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为标准)。
(3)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规上企业需递交统计网填报的2021年“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107-1”、“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
3.企业研发活动信息确认书(见附件1)。
备注:区科技局会同税务局直接按企业加计扣除的研发费计算增量,并进行排名,进入排名的企业由科技局通知提供上述材料。
“双招双引”推动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研发投入补助)
(1)政策内容:
对新引进企业按其经认定的实际研发投入的20%给予补助,重点支持和培育产业补助比例再提高5%,补助期限三年,累计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2)申报条件:
2021年度招商引资企业。
(3)提交材料:
1.“双招双引”政策扶持资金(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附件2),需所属镇街/平台盖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招商协议复印件;
4.当年固定资产实际到资额(已纳入统计库的,由统计局协助核实,未达到入库标准的,需提供固投发票证明)和年主营业务收入报表证明材料。
复合装饰材料制造业改造提升专项
和光电产业改造提升专项
(研发投入补助)
(1)申报对象:
1.临安区复合装饰材料制造业企业;
2.临安区LED产业链上下游制造业企业;
3.在临安区涉及LED制造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及服务光电产业发展的行业协会。
(2)补助标准:
①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3%以上的,按研发投入同比增长部分给予20%的补助;
②第二年起研发投入连续环比增幅达到10%以上的,补助比例增加到25%;
③单个企业当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提交材料:
1.临安区复合装饰材料制造业/光电产业改造提升研发投入财政资助申请表(附件3),需所属镇街/平台盖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规上企业需递交统计网填报的2021年“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107-1”、“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
4.区复合装饰材料或光电产业行业协会加盖公章的证明(附件4)
申报时间及受理科室
材料受理截止至2022年6月15日,所有材料一式一份交至区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人:
朱兰兰、史文博 63758974;童川 63758625
地 址:
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4398号市民中心4号楼B座2123室。
附件
附件1.企业研发活动信息确认书
附件2.“双招双引”政策扶持资金(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
附件3.临安区复合装饰材料制造业/光电产业改造提升研发投入补助
附件4.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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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1日
项目申报或政策文件详情请咨询:
陈先生 13588003655
昌女士 18058157735
或微信最下方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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