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V2.2)
(2015年9月15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深化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全面融合,加快推进杭州信息经济智慧应用发展,结合杭州实际,特制订以下实施意见。
一、 工作目标
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坚持“开放共享、融合创新、引领跨越、安全有序”的基本原则,以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国家级创新示范建设为契机,推进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全面深化。到2020年,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互联网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互联网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互联网+’创新创业中心,率先成为特色鲜明、全国领先的信息经济强市。
二、 实施重点
(一)“互联网+”创业创新
1.大力发展众创空间。通过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创新驱动作用,利用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平台,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三年内认定市级众创空间6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委,配合单位:各区县市)
2.加快特色小镇建设。以云溪小镇、梦想小镇等“九镇三谷”为引领,聚焦信息经济特色小镇建设,集聚创新资源、转化创新成果,实现产业发展从资源要素驱动向创新发展驱动转变。力争5年内有 家特色小镇获省级认定。(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各区县市)
3.打造中小企业云服务平台。鼓励大型互联网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利用技术优势和产业整合能力,以创业创新基地为载体,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建设支撑各部门推进小微企业发展的中小企业公共云服务平台,有效促进小微企业的创业创新。(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二)“互联网+”制造
1.大力推进工厂物联网示范应用。以“中国制造2025”为指引,重点创建三大国家级工程,即申报国内首个工厂物联网技术标准、筹建工厂物联网国家级实验室和成立国家级工厂物联网产业联盟,力争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厂物联网核心技术并大力推广应用。力争到2020年,推动300家以上企业实施工厂物联网技术。(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2.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着力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推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企业管理和销售服务的智能化改造,培育新型生产方式,加快形成制造业网络化生态体系。加快发展自主智能制造技术和产品,重点培育和发展具有深度感知、智慧决策、自动执行的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3D打印)装备、全自动智能化生产线以及相关智能制造技术,尽快实现工程化和产业化。力争到2020年,全市组织实施300个智能制造示范试点项目,创建50个“数字化车间”和10个“智能工厂”样板。(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3.推进工业大数据集成应用。支持和鼓励行业骨干企业在工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应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产品营销及服务等环节的智能决策水平。支持第三方大数据平台建设,面向中小制造企业提供精准营销、互联网金融等生产性服务。(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三)“互联网+”商贸
1.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构建符合国际贸易通行规则又具有杭州特色的跨境贸易的配套政策、标准规范和服务准则,建设“平台模式多元化、业务容量规模化、服务内容丰富化”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逐步形成跨境进口、跨境出口、供应链金融三位一体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全国跨境电商创业创新中心、跨境电商服务中心和跨境电商大数据中心。(牵头单位:市综试办、市商务委)
2.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深化“电子商务进万村”工作,建立农特产品网上促销体系,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和物流体系建设,实现农村电商网点“县、乡、村”三级全覆盖,支持旅游观光、农业体验、生态休闲等领域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推进“特色馆”和“产业带”以及市县电商平台建设,到2020年,全市建成2000 个农村电商服务点,实现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100亿元,杭州特色馆实现销售额1.6亿元。鼓励和支持电商企业到农村拓展业务。(牵头单位:市农办、市商务委,配合单位:各区县市)
3.拓展电子商务服务领域。推动传统商业发展,提升网络零售“杭州品牌”的影响力。推动传统专业市场线上线下融合,积极探索O2O市场,在互联网基础上提升完善专业市场和电子商务的融合发展。鼓励电子商务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药品采购等公共领域推广应用。到2020年,全市网络零售额达到6000亿元、居民网上消费额达到2500亿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委)
4.完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机制。推进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工作,创新打造国家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服务平台,通过“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建设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云,填补电商领域质量问题政府监管空白。(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场监管局)
(四)“互联网+”金融
1.大力支持网络银行建设。支持杭州龙头企业建成国际、国内最具活力和创新力的网络民营银行。支持基于互联网的第三方征信行业创新发展。建成互联网产权交易平台,5年内打造成为辐射全国的新型产权交易中心。(牵头单位:市金融办、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2.推进互联网金融云服务平台建设。引导和规范互联网金融交易平台和服务平台发展,推动互联网金融后台企业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循序改造传统金融业务流程,加快推动传统金融信息化建设进程,促进基于金融大数据基础上的信息消费和信用惠民服务。(牵头单位:市金融办,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3.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探索建立行业监管机制,依托互联网金融协会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自律监督,探索互联网金融企业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探索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第三方监测评估机制,强化对企业金融数据和客户信息的安全保护。(牵头单位:市金融办、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五)“互联网+”农业
1.打造智慧农业综合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整合全市涉农信息资源,构建集政务服务、生产应急指挥、物联网应用服务、病虫害预测预警、在线咨询与智能诊断、质量安全追溯、农产品供求信息服务等为一体的智慧农业综合服务平台,有效推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智慧应用,通过移动互联网为农民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保险等生产信息服务。(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
2.培育建设智慧农业示范园。引导发展精准化、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方式,建立农业物联网感知网络,对农产品生产过程信息进行远程采集、实时监测、预警管理。至2020年,每年建设3个智慧农业示范园区、10个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点,打造杭州智慧农业品牌。(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
3.推进智慧农村建设。通过“以市农办牵头、淘宝商学院承担培训、县级营运中心负责实施”的合作模式,解决农村电商人才瓶颈问题,推进农村旅游、农家乐、养老养生、运动休闲、民宿经济等农村经济新业态的发展(牵头单位:市农办,配合单位:各区县市)
(六)“互联网+”物流
1.构建智慧物流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全省电子口岸大通关信息平台等政府性平台,构建智慧物流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企业搭建各类智慧物流应用服务平台,实现智慧物流平台建设的多元化。制定标准化的数据传输格式和接口,实现平台与行业、政府等管理部门信息化系统的有效对接、信息共享。(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2.推进智慧物流“两港”建设。以“智慧物流公路港”和“智慧物流信息港”为着力点,建设完善包括基础性的物流设施、信息交易服务、商务配套服务等功能的综合性运营平台。建设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和一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3.发展第四方物流集成商。突出专业化、信息化、系统化和集成化的要求,积极培育第四方物流市场,形成若干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第四方物流企业。鼓励金融、保险、电信等机构及生产、流通企业与现代物流企业合作,整合社会物流资源,形成高效率的智慧物流体系。(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七)“互联网+”文化创意
1.发展数字娱乐业。积极顺应居民消费结构升级趋势,发挥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做大做强数字动漫、数字游戏、数字影视、互动娱乐等数字娱乐业,打造中国动漫之都,提升全市游戏产业的综合竞争力,使杭州演艺娱乐业走在全国同类城市前列。(牵头单位:市文创办)
2.发展数字传媒业。大力促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积极推动龙头传媒集团向新型传媒集团转变,形成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推动数字电视业、数字报业、新媒体广告业、移动通信媒体业等数字传媒业加快发展。鼓励发展手机报纸、手机电视、手机书刊等适用于网络、移动便携终端的数字内容产品。(牵头单位:市文创办)
3.发展数字出版业。依托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建设,完善产业链条,做大做强数字阅读产业,带动网络文学、出版发行、游戏开发、影视制作、数字期刊、学习教育、数字音乐以及衍生产品开发生产等相关行业发展,打造数字阅读产业集聚区,形成百亿级的数字内容产业群,成为全国数字阅读中心。积极引导扶持印刷电子商务网站建设,抢占国内印刷电子商务市场高度。(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八)“互联网+”城市运行
1.加快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推进城市管理网络化,建立以互联网、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的城市管理综合平台,对城市设施运行形成在线管控、实时预警和故障报告机制,向市民提供基于位置的公共资源及其使用情况信息。通过滨江、杭州经济开发区等区域性综合平台试点,向全市各区县推进广,至2020年,力争建成市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牵头单位:市电子政务办)
2.推进电子政务一体化。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杭州政务云平台,建设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打造面向政府公共服务的大数据平台,构建统一高效、弹性扩展、安全可靠、按需服务的电子政务应用生态环境。(牵头单位:市电子政务办)
3.推进智慧城管建设。构建智慧城管基础管理系统,建成云计算基础平台、物联网基础平台和海量数据资源平台等三大基础平台,全面、动态、准确地监测城市管理运行状。推进城市管理信息融合与数据资源共享,通过多种智能移动终端无障碍接入,向市民提供集便民服务、宣传引导、预警预告、信息互动为一体的智慧城管应用服务。(牵头单位:市城管委)
4.加快推进城建系统数字化。以基础地理空间信息框架和地理市情监测平台为基础,开展全市建(构)筑物基础数据库研究和建设,整合建筑物、市政路网、河道、地下空间、停车场库、地下综合管线建设信息资源,实现城市建设的智慧化架构体系。(牵头单位:市建委)
(九)“互联网+”交通
1优化综合交通指挥平台。应用互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通过整合地铁集团、公交集团、长运集团、水上巴士集团等单位接入线路及客流信息,从城管委、交警局、交通厅等接入实时停车交易明细数据信息、路段车速信息、杭州地区高速公路流量、飞机起降航班信息等,整合相关视频资源和GPS资源,建成杭州市综合交通指挥中心。(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2.推进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通过对公交运营调度、数据分析、车载设备信息三部分进行有机整合,建成智能化的车联网应用示范系统,实现公交调度智能化。(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3.建设智能交通诱导系统。运用物联网、传感器、云计算、大数据、三维实景以及新一代通信技术,发挥交通智能化对综合交通组织、运行、管理的优化作用。建设公共停车信息平台,采集实时停车泊位信息,发布停车诱导动态信息,提升城市交通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城管委)
4.建设杭州市约租车监管平台。通过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明确监管主体和要素,落实服务平台的主体责任,构架约租车监管平台,充分融合各服务平台的创新功能,实现平台与各约租车平台的数据交互,强化服务平台资格、车辆、人员及安全的监管,对传统出租车、约租车、拼车等各种服务类型的全覆盖、全过程监管。(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十)“互联网+”教育
1.推进教育网络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为教师培训和研究、学生网上学习提供便捷的远程化服务,为终身学习提供服务;实现“校内通”、“校校通”、“家校通”、学校与教育局互通,实现学校信息、学籍信息、教工档案等数据的规范统一。(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2.加快教育教学资源库建设。进一步加强教育数字图书和教育数字期刊的建设,为全市中小学校提供丰富的阅览资源。指导推动区、县(市)教育网络中心开发具有区域特色的教学资源,指导促进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进一步加强校本资源建设。积极引进新型适用的优秀教学软件和资源,形成基础扎实、内容丰富的教育教学资源库。(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3.建立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实现杭州市“网络名师工作室”与浙江省“网络名师工作室”的对接,以“名师公开课”为抓手,充分发挥网络、电视等现代教育技术的优势,全面实现免费点播和直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十一)“互联网+”健康医疗
1.推广智慧医疗服务。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卡和居民健康卡“两卡合一”工作,全面开展就诊一卡通和智慧结算工作,实现市县两级医院市民卡智慧结算全覆盖。建设功能全面、性能稳定的医院自助服务平台,实现市属医院就医全自助。实施分时段全预约工程,全面推行市属医院就诊全预约。建立标准统一的电子病历,推进各级医疗机构使用电子病历。(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2.打造智慧医疗信息平台。完善市和区县(市)两级卫生信息平台,健全人口、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基础数据库,推进全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在医疗机构间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建立市级卫生数据交换平台,实现医疗信息在医院、养老机构、社区等不同单位之间的联通共享。(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3.建设医养护一体化运营平台。推进医养护一体化智慧健康服务数据库建设,建立医养护一体化健康服务综合信息网,开发面向广大城乡居民的健康服务系统,培育基于移动医疗数据采集和健康评估的医养护一体化服务新模式。(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十二)“互联网+”旅游
1.建设智慧旅游一体化平台。重点开发移动终端、智能卡服务信息交互,实现全过程、互动式的旅游体验。建设杭州民宿网,深入挖掘杭州特色民宿资源;利用文化遗产开展数字旅游的挖掘和跨时空展示;深化移动互联网应用,推进移动互联网在杭州旅游公共服务、管理、营销上的应用。(牵头单位:市旅委)
2.推进游客智慧管理。建设旅游综合电子商务系统、综合信息发布系统、混合现实虚拟漫游系统、个性专属行程定制系统,通过科学的信息组织和呈现形式帮助游客更好的安排旅游计划并形成旅游决策,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和游客体验。(牵头单位:市旅委)
3. 加快智慧景区示范项目建设。从“智慧管理”、“智慧服务”、“智慧营销”三个方面入手,构建高效统一、功能丰富,跨平台、跨网络、跨终端的智慧景区管理、服务、营销一体化平台,逐步建立起特色鲜明、运转高效的智慧旅游政务管理体系、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智慧旅游市场营销体系,实现景区政务管理智能运行。推进西溪湿地“全国智慧旅游景区试点单位”建设和淳安千岛湖“浙江省智慧旅游试点单位”建设。 (牵头单位:市旅委)
(十三)“互联网+”公共安全
1.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加大监控建设力度,加强监控建设质量,完善视频监控覆盖面,健全公共安全跨部门、跨地区视频图像信息采集共享体系,构建全天候、全方位的防范网络。(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2.完善灾害预警监测信息网络和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联动机制,通过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地理信息等先进技术的应用,建设自然灾害监测和预警系统,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各类救灾应急预案管理网络,创新公共安全监控与应急管理方式,提高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卫生防疫等公共危机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市应急办、电子政务办)
3.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和网络体系,加大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和市场准入监管力度,形成从源头预防和监控的管理体系。加强药品各环节的日常监管,实现监督检查率、产品抽检率“两个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4.加大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力度。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加强企业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危化品生产、储存和运输的监管,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对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在线监测与应急处置,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市质监局)
(十四)“互联网+”生态
1.加强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推动互联网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完善全市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布局,实现对大气、水、噪声、辐射、土壤、生态等环境要素监测监控全覆盖。加强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定期公布农村环境状况。(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2.建设环境信息管理与辅助决策平台。加快推进环境信息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建设,实现环境信息资源整合集成,为企业和公众提供“一站式”环境信息服务。完善环境在线监测信息系统、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环境信息综合分析系统,提高环境信息综合管理能力。(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3.推进节能监测平台建设。建立能源消耗数据库和数据交换系统,强化数据收集、数据分类汇总、预测预警和信息交流能力,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在线监测体系建设和杭州能源计量示范建设,为实施节能管理提供准确的能源计量数据。(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十五)“互联网+”能源
1.建设分布式能源网络。加快智能电网建设,着力增强电网对新能源发电、分布式能源等能源利用方式的承载和适应能力,建设以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多能源协调互补的能源互联网。突破分布式发电、储能、智能微网、主动配电网等关键技术,构建智能化电力运行监测、管理技术平台,使电力设备和用电终端基于互联网进行双向通信和智能调控,实现分布式电源的及时有效接入,逐步建成开放共享的能源网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2.发展基于电网的通信设施和新型业务。推进电力光纤到户工程,完善能源互联网信息通信系统。统筹部署电网和通信网深度融合的网络基础设施,实现同缆传输、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3.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完善充电设施布局,形成数量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充电设施网络服务体系,重点在城市公交、出租车、环卫及城市物流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鼓励整车和零部件骨干企业,加强新能源汽车创新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十六)互联网+信用
1.完善信用平台建设。以创建全国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为依托,打造社会征信体系,完善自然人、法人、综合管理数据库等三大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信用信息发布,通过互联网、移动终端向社会公众开通社会公开类信息的信用公示和法人信用查询服务。推进信用体验,实现信用名片的可定制,开发信用监督取证功能。(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2.推动信用产业发展。鼓励政府部门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购买和使用第三方信用服务,推进行业信用评估工作。建立开放公共信用信息的资格审查制度,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向符合开放条件、信誉良好的信用服务机构开通公共信用信息获取渠道。支持阿里巴巴、杭州市民卡公司探索市场化征信服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3.推进多渠道信用信息共享。推动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的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提升信用信息完整性、可用性。实现区域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实现市“平台”的“社会公开类信息”与“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杭州属地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对接。建立与金融征信系统、社会化信用机构的信息互通渠道。(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三、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由市信息经济和智慧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全市推进“互联网+”工作的牵头单位,统筹全局协调推进,市级相关部门和区、县(市)要按照国务院《指导意见》和“一号工程”重点部署,围绕重点领域,各自研究提出具体可实施的工作方案。(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2.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整合现有资金渠道,加大财政投入,加快实施“互联网+”重大工程,发展壮大新兴业态。加大政府部门采购云计算服务的力度,探索基于云服务的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营新机制。(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3.完善投融资支持机制。研究设立若干支“互联网+”产业融合发展投资基金,建立政府支持与基金投资相结合的投入方式。探索采用BT(建设—移交)、BOT(建设—运营—移交)、PPP(公私合营)等多种投融资模式开展“互联网+”应用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二)完善基础支撑
1.加快宽带杭州建设。大力推进骨干网、城域网和接入网升级改造,完成基础通信网络向下一代高性能互联网转型,提升网络容量和智能调度能力。推进建设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和增设互联网国际出口专用通道,力争杭州成为5G应用先行区。(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2.组建政府大数据管理机构,加快推进信息资源融合与共享。加建设完善城市基础数据库和专业数据库,形成涵盖政务、民生、行业三大领域的实时互动、有序共享的大数据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将先发优势转换为产业优势。(牵头单位:市编办)
(三)强化产业支撑
1.高标准建设中国软件名城。围绕着力提升软件技术创新能力、产品研发能力、市场拓展能力、服务创新能力、系统集成能力等综合竞争力,加大对基础软件、行业应用软件、集成电路设计、国产芯片整机应用以及服务外包的扶持力度,做优做强杭州软件产业。(牵头部门:市经信委)
2.深入推进全国物联网产业中心,全国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中心建设。探索新的技术路径和商业模式,积极推行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试点示范应用,全面支撑“互联网+”行动的推进实施。(牵头部门:市经信委)
3.加快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与应用。加快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突破,加强人工智能基础资源和公共服务等创新平台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在智能产品、工业制造等领域规模商用。推进重点领域智能产品创新,促进人工智能在智慧家庭、智慧生产、智慧安防、智能服务等领域的推广应用。提升终端产品智能化水平,大力丰富可穿戴设备的应用服务。(牵头部门:市经信委)
(四)强化安全保障
1.加强互联网网络安全的应急管理能力。从健全工作机制、贯彻和完善工作预案等方面入手,提高重大活动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推进公共网络环境治理,推进木马和僵尸网络专项打击与常态化治理,打击计算机和手机病毒利益链,组织开展网络安全联合应急演练,加强重要联网信息系统的安全监测。(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2.提高互联网装备安全管控水平。坚持基础软硬件产品和专用安全产品并举,提高关键装备可控水平,支持安全技术产品研发,完善信息安全产业链,发展和规范网络与信息安全服务业。(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3.培育网络信息安全环境和文化。在“互联网+”新形势下,宣贯安全责任,增强政府、企业、用户各个层面安全意识,提升安全防护能力,并通过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多种方式培育安全环境和文化。(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五)培育人才队伍
1.加大人才和团队引进培养力度。深化实施杭州市全球引才“521”计划,围绕“互联网+”发展需要,面向全球大力引进带着重大项目、带领关键技术、带动新兴学科的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深化实施“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加强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金融、文化创意等产业人才的培养。(牵头单位:市人才办)
2.做优做强各类人才平台。着力提升各类人才平台和产业平台对创新创业人才的承载能力,以杭州高新开发区、杭州未来科技城为引领,积极探索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强化对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留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园,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美国硅谷招才引智工作站和高科技孵化器的引才作用。(牵头单位:市人才办、市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