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各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政策,现就申报2015年度安全设施与应急装备增设(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安全项目)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开发区范围内注册、纳税,且符合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政策奖励条件的企业。
二、申报范围
2015年通过竣工验收且符合奖励目录(附件1)的安全项目。
三、申报方法
企业向安监局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1.安全设施与应急装备增设(改造)项目奖励申请表(附件2)。
2.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全项目的审计报告。
3.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项目的评估意见书。
申报材料有关审计报告和评估意见书应由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
四、注意事项
1、安全项目奖励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2、安全项目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需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的,须提供审查或备案意见书。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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