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萧委〔2014〕11号)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市级以上科技项目、科技进步奖等区级财政配套奖励项目(第一批)征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萧山区内(不含大江东)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
2、研发项目财务上能够单独核算。
二、征集范围
1、2015年度立项并获得市级以上科技经费资助且按规定应当配套的科技计划项目(上级一次性补助项目须验收完成后,方可申请配套);
2、新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
3、历年已获部分区级财政配套现已验收应续配的项目;
4、以前年度立项并获得上级一次性补助,因此前项目未完成验收而未获得区级配套,已于2015年验收通过的项目;
5、其他符合配套奖励政策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
1、经费下达文件、项目合同书;
2、专项审计报告(分期拨款或已验收不需要审计的项目,提供经费投入财务清单);
3、已验收项目需提供项目验收证书;
4、 如课题由区外单位承担,我区企业参与承担子课题并划拨经费的,须提交相应经费拨款凭证;
5、审核过程中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因审核过程中需对项目经费投入等进行确认,如需企业提供原始凭证相关部门将另行通知)。
四、报送事项
1、报送时间
第一批次征集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如通知下发前已上报材料,请与相关业务科室联系确认,不必重复报送。
2、报送地点
区办事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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