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杭州市萧山区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萧财企〔2013〕648号)和《杭州市萧山区科技型初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萧科〔2014〕2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萧山区科技型初创企业资金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3-2015年度认定的萧山区科技型初创企业。
二、申报材料与时间要求
(一)2013年认定的科技型初创企业
1、萧山区科技型初创企业研发费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
2、2013-2015年研发费专项审计报告(原件);报告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2)企业研发费是否单独建账,(3)年度研发费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例,(4)每年发生的研发项目及每个项目的研发费,(5)研发费分年度、分费用类别汇总数。
3、2013-2015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和《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三张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2014-2015年认定的科技型初创企业
1、萧山区科技型初创企业资金补助申请表(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经镇街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于2016年5月 27日前送至区办事服务中心二楼11号综合窗口。
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项目政策解读请咨询:
李振国:88916702-608、13777571450
叶恩奇:88916702-605、18906511383


长按请关注绿纽科技微信公众号

